比拼英文好 - 陶傑

比拼英文好 - 陶傑

華人用英文寫作,易惹是非。首先,一定會招來其他在美國學院讀過一點洋博士書的文人非議,說這句那章「不合文法」。
什麼叫「文法」?以英語為母語的寫作人,都不理什麼文法。因為學文法,像學劍一樣,只一招一式記牢劍譜,永遠成不了劍道大家。像學獨孤九劍一樣,最後把劍譜通通忘了,理論都融在行為裏,就是名師了。
中港台的英語教學,太注重文法。英語在生活之中,不斷演進:昨天還很嚴謹的「文法」,今日就可以打破。像總統奧巴馬,英美的評論,戲稱他為ACan-doPresident─所謂Can-do,不但不是一個形容詞,而且還不可以成為一個詞,為什麼今天卻成立?
有一齣電影,剛剛上演,情節懸疑,動作驚慄。《泰晤士報》的權威影評,說這部戲Grippingfromstarttofinish─意思是「由頭到尾,扣人心弦」。
問一問英文半碗水的「學者」,他會把辭典找出來,指指點點:start和finish,主要作動詞用,更正確的「文法」應該是beginning和end。
與這種人爭論英文之正誤,是浪費時間,因為「學者」幾十年見到的英文,是學報刊登枯燥艱深裝腔作勢的英文,不是動感多姿的生活英文,熱愛框條,擁抱銬鐐,中國人的思想多框框,結結巴巴地學英語,做慣了奴隸,也很難例外。
Alittleknowledgeisadangerousthing。做洋奴,已經很可憐,當英文文法的洋奴,更為下等。世上叫人作嘔的事有許多,其中一種,是兩個自以為英文很好的中國人在為一英文文法的問題爭得面紅耳赤,最後喊起來:「讓我們找一個洋人,叫洋人來評說誰對誰不對好了!」這種醜陋場面,我見過。
許多年前,民國《大公報》記者周榆瑞,用英文寫作,在英國出了一本書。周妻是美國女人,名叫維珍妮。有一位中國朋友看了書,問周榆瑞:「你寫完了,交給嫂夫人潤飾的?」
周榆瑞說:「我答覆道:『我的英文比她寫得好,因為她是美國人。』我說的是老實話,但看了這位朋友的臉色,好像受了很大震撼。」
周榆瑞夠「寸」。但接下來,就有了中國文人慣見之酸:「我在世界論壇社當編輯時,曾用紅筆刪改過美國人和英國人的文章,這件得意事,從來沒提過。」編輯就是要改稿,給洋人改稿,有什麼好得意的?這種驕狂,後世切不可學。周先生鬱鬱而終,在倫敦,我曾想拜訪過他,惜無緣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