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術勢 - 林夕

法術勢 - 林夕

母親節家庭聚會,我問在港大唸法律的外甥,有就學生會會長陳一諤去留投票嗎?答案是「沒有」。為甚麼?「因為覺得他罪不致死。」那為甚麼不投反對罷免一票?「因為看形勢,估計倒他台的人多,不投票是一種策略,如果最後總投票率低過十分一,公投的結果就會作廢。」
這倒是個新鮮的答案,讀法律的人,未畢業便鑽起遊戲規則的空子來,這令我想起法家法、術、勢三派,想保住會長,不依法制直接反對,而是用術去達到目的,看見了民意之勢,又錯估了投票率的走勢。
我不跟他糾纏在這個會長該去該留的問題,最重要的問題是投票的意義。投票率高低,可以反映了學生對讀書考試自身之外的課題,還有多上心;投票結果,反映港大生對他們會長的表現有甚麼看法。說到底,陳一諤的去留不重要,有意思的是看看大學生對這「一士諤諤」的奇詭六四言論,有甚麼反應,還有沒有反應。
為甚麼不行法道正道,爽快直接表態,而要迂迴地以不投票為暗票,以術來得到自己想看到結果?很多投票除了為了得出個結果,也為了看看正反意見的比例,譜出個民意所向的面目。
這修法之小子,那麼早就學會此等謀術,可能值得中聯辦參考。反對罷免陳會長的,倘能全部以拖低投票率為策略,尚有一線希望令投票結果無效。可惜的是,假如大家都玩這樣的遊戲,最後即使意外地因不能有法定足夠的票數,得保陳生會長一席,但出來的結果,從表面上看是一面倒支持罷免,保陳派也會面目無光,落得個雙輸局面。由此看來,世間很多真理雖若真如假,小聰明不能成大事、走小道達到目的也得不償失、機關不可能算盡,倒是值得緊記的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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