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協主任收賄8萬判囚

房協主任收賄8萬判囚

【本報訊】香港房屋協會一名高級主任,在元朗三幢住宅樓宇的翻新工程中,收受承建商利益以協助取得工程合約,涉及賄款逾8萬元。他早前承認公職人員索取及收受利益共四項罪,並轉任控方證人,昨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9個月,須交還1.5萬元予房協。
被告朱家恆(29歲,圖右蒙頭者),為房屋協會物業管理諮詢中心高級主任,專責鼓勵業主參加房協的樓宇管理資助計劃。案發於07年至08年4月間,元朗三幢私人住宅樓宇的業主立案法團,先後向房協申請資助以進行翻新工程,三幢樓宇的工程款額共800萬元,被告收賄以協助維港建築有限公司取得工程合約。
案件編號:TMCC1395/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