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身懷萬元款項往兌換店的88歲老翁,當街點算時,遭路過的失業六旬漢覬覦,跟蹤返家,然後施詭計聲稱口渴,騙老翁讓他入內,結果引賊入屋。六旬漢突向老翁施襲,把他打至重傷暈倒,掠去7,000元逃走,惟水杯遺留指紋成破案關鍵。該賊匪昨在高院承認搶劫,重囚6年。
事主林穩對遇劫仍猶有餘悸,記者昨探訪他,跟他開玩笑說:「畀我入嚟飲杯水得唔得?」林伯隔着鐵閘說:「唔好,驚咗啦……打到我好痛。」林伯表示,現時右眼眼皮仍下垂。
林伯跟83歲妻子居於荃灣象山邨,遭毆劫後暈倒,幸妻子返家及時發現,由鄰居報警送院。他身體多處受傷,腦內出血及腦膜有血腫,一根肋骨折斷,右手臂損傷,在深切治療部住了3天,共留院19天。
法官貝珊指斥被告王善勤(62歲),有預謀跟蹤事主返家,施計騙入單位;雖然聲稱沒有攜帶武器,但對付老翁來說,根本毋須使用武器,而被告的襲擊行為,沒有顧及事主的安危。法官續指,被告純因貪心,考慮被告使用的暴力,事主年紀及所受傷害,案件實較一般扑頭劫案更嚴重。
睹當街數錢跟蹤返家
案情指,去年10月27日下午,林伯帶同一萬元人民幣往兌換店換錢,接着用3,200元買人參,然後乘小巴返家。被告目睹林伯換錢及當街點算金錢,遂跟蹤他。
當林伯抵達寓所,被告問他該處是否姓劉,林伯表示不是,被告即聲稱口渴,林伯遂邀他入屋,並遞上一杯水。當被告喝了一口,突用手襲擊林伯頭部,雙方糾纏10分鐘,林伯受傷暈倒。被告用東西塞着他的口,用毛巾綑綁他,然後拖入廁所,並從林伯身上取走7,000元現金後逃走。
警方調查從被告飲用過的水杯發現指紋,另發現一支香煙,皆證實有被告的DNA。至翌月26日,將被告拘捕。被告警誡時稱,部份款項在澳門賭錢時輸掉。
辯方求情指,被告失業半年,已遭房委會兩度發信警告及追租,又面對財務公司追債。被告山窮水盡,擔心與兒子無家可歸,才愚蠢犯案。被告深感懊悔,向事主致歉。
案件編號:HCCC6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