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劇終發生 全世界震驚-
鄧:快刀斬亂麻化解形勢
學生抗議的初期,事件都是與悼念(前總書記)胡耀邦有關。耀邦在1989年4月15日逝世。宣佈廣播後,部份大學生自發悼念,不久上街活動,參加者數目越來越多。悼念會結束後,我提出三點意見:第一,追悼活動已經結束,社會生活應納入正常的軌道,對學生遊行要堅決勸阻,要讓他們復課;第二,對學生採取疏導方針,應開展多層次、多管道和各種形式的對話,互相溝通,增進理解,尋求不同意見。第三,無論如何要避免流血事件,但對參與打、砸、搶、燒、衝五種行為的人應依法懲處。
當時(國務院總理)李鵬和所有政治局常委,都接納我的建議。我之後聽到李鵬向鄧小平報告這三點,他也表示同意。那時政治局常委沒有不同意見,至少沒有公開提,只是李鵬4月19日突然打電話來說:「學生想衝入新華門了,為甚麼沒有對應行動?」
我在4月19日見鄧小平,討論訪問朝鮮的事,跟他談到學生示威,我對他提出處理局勢的意見。當時鄧小平表示支持我,但之後情況奇怪地轉變。
在我離開北京後(4月23日)的第二晚,李鵬召開政治局常委會議,(北京市委書記)李錫銘和(北京市市長)陳希同大力報告學生示威情況嚴重,他們沒有理會學生示威已降溫的事實,他們譴責少數學生的極端意見,特別是針對鄧小平的話。他們將示威說成是反黨和針對鄧小平個人。
4.26社論跟人民意願矛盾
4月25日,李鵬和(國家主席)楊尚昆向鄧小平報告政治局常委會議,鄧小平一直傾向強硬處理學生示威,因為他認為示威妨害穩定。聽了他們報告後,鄧小平立即同意將學生示威定性為「反黨反社會主義動亂」,提出盡快化解形勢,要「快刀斬亂麻」。
鄧小平的討論原本是內部事務,李鵬卻決定將他的講話內容發放給各級黨幹部,並4月26日《人民日報》社論(又稱4.26社論)引述他們的說法。4.26社論令對立升級,學生上街人數大增,也令各個政府部門、組織和其他政黨不滿。
我4月30日從朝鮮回來後,從各方面搜集資料,評估形勢後,我更強烈相信學生示威得到社會各界廣泛同情,4.26社論和中央委員會處理示威的手法,跟人民的意願矛盾。我也覺得如果學生示威能以民主和法治的原則化解,透過對話和淡化矛盾化解,這可能會推動中國改革,包括政治改革。不過,問題的關鍵在於鄧小平本人,他拒絕放寬他的立場的話,我就無法改變強硬派的態度,他們不改變立場,政治局常委會就難執行淡化矛盾和開放對話的原則。
鄧一錘定音派軍隊進京
我在5月4日對亞洲開發銀行代表團的講話,表達了需要以冷靜、合理、克制、有秩序、根據民主和法治的原則,去化解問題。不過李鵬集團的人主動嘗試去阻止、拖延、甚至搞破壞,5.4講話提出對話和淡化矛盾的原則,無法落實。學生對跟政府對話不再抱任何幻想,發起大型遊行和絕食。
在5月17日的政治局常委擴大會議,鄧小平一錘定音。他說:「形勢發展證實4.26社論的判斷是正確的。學生遊行無法消退是黨內部的問題,那就是趙紫陽的5.4講話。現在要避免局勢失控,已無路可退,決定就是軍隊開進北京戒嚴。」
那時我非常不開心,我對自己說無論如何,我拒絕成為動員軍隊鎮壓學生的總書記。回家後我情緒激動,就叫鮑彤草擬辭職信,準備交給政治局常委會,聽了楊尚昆勸喻後收回。
5月19日凌晨我去天安門廣場探望學生,李鵬反對,想阻止。我認為這麼多學生絕食長達7日,中央委員會沒有一個領導人去探望,說不過去。我只是想勸學生停止絕食,對他們說他們仍年輕,要珍惜生命。不過學生不了解我的意思,我之後受到嚴厲批評,也開始發現自己被排除出決策外。
我在院子乘凉聽到密集槍聲
『6月3日夜,我正同家人在院子裏乘凉,聽到街上有密集的槍聲,一場舉世震驚的悲劇終於未能避免地發生了。
六四悲劇發生三年後,我記下了這些材料,這場悲劇已經過去好多年了。這場風波的積極分子,除少數人逃出國外,大部份人被抓、被判、被反覆審問。情況現在是非常清楚了,應該說以下三個問題可以回答了:
第一,當時說學潮是一場有領導、有計劃、有預謀的「反黨反社會主義」的政治鬥爭。現在可以問一下,究竟是甚麼人在領導?如何計劃,如何預謀的?有那些材料能夠說明這一點?還說黨內有黑手,黑手是誰呀?
第二,說這場動亂的目的是要顛覆共和國,推翻共產黨,這方面又有甚麼材料?我當時就說過,多數人是要我們改正錯誤,而不是從根本上推翻我們的制度。這麼多年過去了,審訊中得到甚麼材料?道是我說得對還是他們說得對?許多外出的民運分子都使他們和黨處在對立的方面。在學潮期間,學生提出過很多口號、要求,但就是沒有提物價問題,而當時物價問題是社會很大的熱點,是很容易引起共鳴的。學生們要和共產黨作對,這麼敏感的問題他們為甚麼不利用呢?提這樣的問題不是更能動員群眾嗎?學生不提物價問題,可見學生們知道物價問題涉及改革,如果直接提出物價問題動員群眾,實際上是要反對、否定改革。可見不是這種情況。
第三,將「六四」定性為反革命暴亂,能不能站得住腳?學生一直是守秩序的,不少材料說明,在解放軍遭到圍攻時,許多地方反而是學生來保護解放軍。大量市民阻攔解放軍進城,究竟是為甚麼?是要推翻共和國嗎?當然,那麼多人的行動,總有極少數人混在人群裏面攻打解放軍,但那是一種混亂情況。北京市不少流氓、流竄犯乘機鬧事,那是完全有可能的。難道能把這些行為說成是廣大市民、學生的行為嗎?這個問題到現在應該很清楚了。』
政治局6月19日至21日召開擴大會議。李鵬的報告為會議定調,指我犯了「分裂黨」和「支持動亂」的錯誤。他建議除去我的黨總書記、政治局和政治局常委職務。他們要求我寫自我批評書,我不肯,在會議最後要求發言,說出我準備好的辯護講話。我早有心理準備,我寧願下台,都不跟從他們的看法。
-國家軟禁我是蔑視法律-
趙紫陽的孤獨抗爭
在當局快要宣佈結束對我的調查之際,他們立即訂下六大規條限制我的行動自由,但當局在執行六大規條時,從沒給我任何文件或口頭通知我,可能是感到內疚,或者擔心這些證據會被外國媒體取得,成為國際傳媒焦點,再出口轉內銷。
他們指示安全部或我家的下屬執行規條,由於他們不能對我說,每當我問到他們時,他們總是編造藉口應酬我,往往令我跟他們起衝突。最後,我發現這些規條,我不再怪他們,他們只是奉了上頭命令行事。
我覺得他們應該早點對我說那些規條:甚麼是准的,甚麼是不准的,我自會明白。譬如,調查結束後,我曾要求到廣東避寒,因為我氣管有事,他們說港督彭定康正在擴大民主選舉,廣東形勢複雜,我不方便去。
我認為這很荒謬,彭定康所搞的屬外交事務,關廣東甚麼事?他們堅持說,廣東是去不得,廣西、雲南、貴州卻可以去。我決定去廣西,但只局限南寧市,抵埗後我更發現我去那兒都遭到阻撓。
返回北京,我說我想去一個老黨員常到的俱樂部打桌球,他們最初拒絕,但最終放行,去到時發現俱樂部空無一人,原來他們把俱樂部清了場,怕我碰見老朋友。
當局關注我外出的「影響」只是推搪的藉口,目的要不讓我再公開露面,讓人民漸漸淡忘我,所謂「擔心影響」只是擔心我的影響力仍在,就算是我的名字也足以引發社會不安。
我曾去信江澤民要求解釋六大規條,結果當然是沒有回覆。當局在處理我的問題都經常顯得很緊張不安。當局說我可以在家中見客,條件是客人不能是記者和外國人,但實際上是從來都不准訪客探我。
1995年秋天,陳雲逝世,我想親身去慰問他的遺屬,卻被禁止,說「不方便」,我以為陳雲的家屬拒絕,後來發現原來他們是願意見我的。
當鄧小平在1997年逝世時,我身在杭州,聽到消息我很悲傷,我致電當局要求即時返回北京出席悼念儀式,中委會的回應卻是沒有送別鄧小平的儀式,叫我不用回北京。
1997年5月,當彭真逝世,我向他的家人說我想上門探望,但保安局卻說彭的家人未佈置好靈堂,叫我在「顧全大局」情況下,最好不要去了。我對此非常憤怒,為何不准我悼念老同志之死?他們有甚麼好怕呢?
1997年9月12日,我去信第15大,要求重新評價六四事件,指事件雖然過了多年,但人民是不會忘記,最好盡快重新評價。我沒有公開這封信,但海外傳媒卻知道了。當局十分不滿,指我不服從黨紀,之後一名老同志逝世,他們乾脆不准我出席喪禮作為懲罰。
我多番去信當局,要恢復我的人身自由,卻杳無音訊,我決定去信常委會所有成員,提出軟禁我是違法。當局後來解釋,從來沒有「軟禁」我,又說我是自作自受,暗示我把致黨大會的信外洩。
之後,江澤民訪美前,中南海派來的醫生忽然對我說,我整天留在家對身體無益,說要上報。為何連醫生也關注我的自由?我想起了,江澤民考慮到訪美時必被問到我的情況,故先造成我可以自由活動的事實,好讓他有所交代。想到這點,我沒有理會醫生的提議,1997年的冬天我沒有外出,整個冬天都留在北京。
拒當鎮壓學生的總書記
1989年中共第13屆四中全會召開,免去我所有職務,決定對我進行調查,對我的處置是「史無前例」的,而黨在未有調查結果前重罰我,也是對我的「特別待遇」。
四中全會決定成立特別調查小組,正式調查我。調查歷時三年零四個月,調查組集中調查我是否直接或間接操控六四民運,也想知道為甚麼我的政策和立場,跟中共元老鄧小平的對着幹。
小組認定我有「不可告人的動機」與「個人野心」,引用所謂證據加上個人臆測,斷定我搞新權威主義。他們說,1988年起國內外已出現一場「倒鄧擁趙」運動,又指我是令中國恢復資本主義的理想人選。
我對指控一一以口頭和書面方式回覆王任重(時任趙紫陽專案組組長)。我說,其實當時有關我地位不穩的謠言,比「倒鄧」傳聞更厲害,但我說六四事件發生前,鄧小平多次表示支持我,即1989年初李鵬和姚依林(時任中共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都批評我經濟搞不好,鄧一樣站在我的一邊,反叫他們要支持我。
我向王任重解釋,拒絕接受鄧小平對學運的回應,是因為同鄧在學運性質和鎮壓後果上有不同意見。我說:「我認為我要對歷史負責。我拒絕當一個鎮壓學生的總書記。」
外出打高球江澤民憂心
這段被調查時間,我的行動自由一直被剝奪,我指出軟禁我是蔑視法律,1990年我三次去信江澤民(時任中共總書記)、李鵬和政治局常委,要求終止調查和軟禁,恢復我的自由,但信件石沉大海,他們沒有回應我。
1990年10月亞運會舉行前,我決定出去打高爾夫球,安全部門聽到消息後,要求我的秘書阻止我出去,我說他們沒有法律理據阻我出去。他們叫司機不要送我,我說那我就乘公車去吧。最後安全部門讓我外出,卻由公安車護送。
外國媒體知道了我打高爾夫的消息後大肆報道,江澤民和李鵬憂心忡忡,責怪安全部門批准我外出。之後,當局口頭通知我,在調查期間我不准外出。政治局委員喬石後來對我說,要我顧全大局,說我的情況很敏感,叫我不要做出任何損害穩定的事。
1990年6月21日,王任重把調查報告草稿交給我,列出30項證明我「支持動亂」和「分裂黨」的「事實與證據」。
編者按:
文章摘譯自《PRISONEROFTHESTATE》,『』內字為《國家囚徒》中文版原文,分題為編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