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投資中央促閩借港拓經濟

鼓勵投資
中央促閩借港拓經濟

國務院昨發佈《關於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詳細內容涉及多個行業及領域,但會優先批准台資銀行、保險及證券等金融機構,在福建設立分支機或參股福建金融企業,支持設立兩岸合資海峽投資基金,進一步擴大兩岸貨幣雙向兌換範圍,逐步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
《意見》提到至2012年,兩岸直接三通的主要通道基本完成;2020年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
《意見》鼓勵內企到台灣投資;並且提出利用香港於金融、服務、營銷、物流、旅遊優勢,助福建經濟發展。

支持閩企業來港上市

對於兩岸直接三通後香港的角色,《意見》亦指出,加強與港澳在服務業領域合作,引入港澳資金、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吸引更多港澳金融機構到福建設立分支機構或投資參股,支持符合條件的福建企業到香港上市融資,亦要利用香港融資渠道和營銷網絡,積極開展聯合招商、加強福建與港澳物流業合作、加強閩港澳旅遊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