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重建局最近將灣仔利東街項目當作頭炮,引入環保設施,希望業界仿效。筆者非常認同市建局勇於嘗試及創新的行為,但能否真正誘使發展商追隨,關鍵在於「利」之考慮。
據市建局表示,預計建築成本會增加2至3%(約4000萬至6000萬元),同時可減低近23%二氧化碳排放量,相當於每年種植17萬棵樹,為此,額外新增建築成本,初時會由局方承擔,期望發展商日後可分擔有關開支。
買家未必願付較貴樓價
筆者並非環保專家,無法估量在相關項目上「投入」與「得益」的細節,但可以肯定的,環保建築要即時付出額外代價,而可得到的收益,如慳電及水用量,和減少廢氣排放等,將是日後之事,且當中不少得益屬社會大眾,並非購入環保建築物業者所專享。
為此,發展商會否積極投入額外資源,大量建造環保樓,而該等物業由於建築成本較高,其價格理論上一定較非環保樓貴,究竟買家會否願意為環保而多付樓價,尚屬未知之數!
其實,政府可考慮兩個方案,推動多建環保物業,較「硬性」者,乃透過行政指令,規定新樓須兼備部份基本環保設施,方可推出市場出售;又或採用較「軟性」的鼓勵方法,任何新建成物業,倘能達到一定環保設施要求時,其買賣物業印花稅可獲得寬減,又或在該等環保物業樓按貸款上,借款人可取得較其他人更多的「居所貸款利息」扣減寬免。
梁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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