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為打擊油麻地區的街頭賣淫活動,採取代號「風火」的聯合行動,分別由警花扮妓女「企街」靜待「色」途老馬兜搭,男警則扮嫖客「放蛇」拉妓女,三日兩夜共拘捕58名內地女子、15名嫖客及1名淫窟主持人。有放蛇女警坦言,要成功令嫖客入罪相當困難,必須對方主動開價,甚至提出「去不去做愛」方始成立。
記者:伍浦鋒 劉柏麟
油尖區特別職務隊高級督察梁景文稱,鑑於區內的街頭賣淫活動猖獗,經常有良家婦女被嫖客調戲問價,警方進行代號「風火」行動,聯同入境處人員,由周一(11日)早上7時至昨日凌晨5時,分別派出八名警花放蛇扮妓女,以及由男警扮嫖客拘捕妓女。行動中共拘捕74人,年齡介乎19至77歲的男女。
男警拘58內地女子
被捕人士中,15名嫖客年齡由23歲至77歲,全部為低收入人士,他們向放蛇警花開價100至200元。當中年紀最大的77歲老翁,身上僅得100元,竟全數用作嫖妓。他們涉嫌唆使他人作不道德行為,大部份已被落案起訴。
一名於去年掃黃行動中負責放蛇的女警說,難度在於「本身不可以有任何挑逗性說話或行為」,必須由嫖客問價,甚至明言「去做愛」才可以表露身份。
被捕的其餘58名內地女子,年齡由19歲至52歲,她們涉嫌違反逗留條件,其中兩人已經被落案起訴,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其餘人士於昨日中午12時,移交入境處跟進調查。
其中四名女子是在油麻地炮台街71號一個淫窟被捕,她們來自湖南及廣東,以220元代價為嫖客提供性服務,客人可毋須戴安全套。警方同時在單位內拘捕涉嫌管理賣淫場所的廖姓(53歲)男子,他被落案起訴,並已提堂應訊。
法律界人士涂謹申指出,法例上「唆使他人作不道德行為」並沒說明牽涉金錢,嚴格來說「喺蘭桂坊撩女仔onenightstand(一夜情)都算係犯法,不過從來冇咁樣拉人。」一般情況,警方「放蛇」須由嫖客提出價錢以換取性服務,才能採取拘捕行動。
特稿
女警:穿着普通都被招惹
「放蛇」女警往往被好色之徒投以色迷迷眼光,她們被迫練成「金剛不壞之身」淡然對待。昨日警方安排記者會上,有份參與放蛇的女警都不願面對鏡頭,倒是一名去年同類掃黃行動中負責放蛇的女警,今次不再「拋頭露面」,才肯現身說法。
用普通話問「去不去玩」
「職責所在,有咗心理準備都唔理得咁多,而且有同事埋伏支援,唔驚危險嘅!」她指出,扮「企街」不會刻意打扮性感,因為「就算着得好普通,佢哋(嫖客)都會試吓問……去不去玩呀?用普通話問。」
她會抓緊機會反問:「乜嘢去唔去呀?」直至對方說:「去不去做愛!」這樣才叫成功。
事實上,眼前的女警外貌樸實,有如鄰家婦女。她笑說,曾經有青年「齋睇」沒問價,但一邊過馬路一邊「打雀咁眼」目不轉睛,幾乎被駛經車輛撞倒,算是「放蛇日誌」中的一點趣事。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