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歌星容祖兒的前女司機,其任職救生員的兒子兼當「收數佬」,到債仔寓所追收6萬元波纜數時,遭債仔用19厘米長生果刀狂捅,當中兩刀更捅穿左肺,失血過多喪命。債仔曾萌燒炭自殺念頭,惟欲見親女最後一面,從死者銀包拿取300元,與前妻及女兒晚膳間透露殺人事故,最後被捕。被告否認謀殺罪昨在高院開審。
記者:梁瑞珮
被告王錦城,40歲,任職物流公司職員,被控於去年9月29日在粉嶺名都一單位內,謀殺36歲男子瑋麟。主控官指,被告辯稱遭挑釁而突然失控殺人,承認誤殺罪,但不獲控方接納。
主控官開案詞指,瑋生前在康文署當救生員,兼職游泳教練。按被告在警誡下說,他三年前欠下3萬元波纜債,由瑋負責追收,瑋要求他每月償還利息6,000元,若未能付清則以複式利息計算,至案發日他欠債共6萬元。
主控官指,被告與前妻及5歲女兒租住涉案單位,案發前一日,被告要求前妻帶同女兒及家傭往小姨家度宿。被告稱當日收到瑋來電追債,翌日凌晨,他帶瑋返抵寓所,其間瑋發怒,二人起爭執,瑋揚言要被告找外父代還債,又稱會代他照顧女兒,直至還清債項。被告擔憂女兒及外父遭滋擾,衝入廚房取生果刀。
殺人後取死者300元
被告用刀刺向瑋頭部、心胸及上肢,至少兩刀刺穿左肺,瑋不支倒地,被告用膠索帶綑綁瑋雙手。其後被告萌自殺念頭,好讓前妻取得其保險金30萬元及公積金30萬元。然而,他欲見女兒最後一面,從瑋的銀包拿300元,然後跟前妻及女兒晚膳。
當晚約九時半,被告前妻致電胞妹,指與被告晚膳時,被告披露殺了人,又謂明日會自首,惟她擔心被告自殺,遂叫胞妹報警。前妻及小姨依警方指示,約晤被告,警方在當晚11時許,於大埔太湖花園附近將被告拘捕,帶返寓所揭發兇案。被告警誡下說:「我一時錯手殺咗佢,我都買咗啲炭諗住自殺。」
被告小姨杜如霞(譯音)供稱,被告曾是病態賭徒,欠下大筆債項,被告自女兒03年出生後便決意戒賭,夫妻把物業出售還債。不過,胞姊終因被告的債項問題而離婚,但希望女兒在正常家庭環境成長,加上被告承諾戒賭,才讓被告繼續同住。
案件編號:HCCC29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