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盈(008)的上訴判詞終於出爐,電盈大股東新加坡盈拓讀了判詞後決定上訴終審法院,好戲連場,仍未結束。
雖然我是電盈的小股東,但只是極小極小的股東,也早已將買電盈的錢當成是丟下海的錢,沒有感覺了,目前是在觀戲多過考慮手上的電盈會有甚麼發展。
新加坡盈拓如果上訴成功,是不是就一定會再次提出私有化電盈,仍是未知數,上訴也可能只是討個公道,如果他們認為上訴庭的判決對他們是不公道的話。
電盈在上訴庭宣佈否決私有化的申請後,已經決定每股發1.30元特別股息,發了特別股息之後,電盈手上的現金少了,私有化後是不是仍有能力向銀行借錢來派另一次的特別股息給兩位大股東?這是未知數。因此,如果因為電盈私有化申請上了終審法院而導致股價上升的話,前一陣子買入電盈股票博私有化成功的散戶,是可以考慮趁高價賣掉,袋袋平安。除非你像我一樣,打算把電盈股票當成紀念品、收藏品來收藏。
很肯定,上訴庭法官否決電盈私有化的判詞會在香港法律界引起爭論,因為法官以個人推理的形式來判案,而不是以充足證據來判案。而且,法官儼然變成了股評人,對電盈股價到底值多少錢、私有化的價錢是否合理也加以評斷,這的確是相當莫名其妙。私有化是不是對所有的小股東不利?這是很難判斷的,有的小股東以100元買入電盈,4.50元的私有化價格當然對之不利,但也有小股東以3元的價格買入電盈,4.50元的私有化價格就是50%的利潤。
建行趁低執平貨
判詞也質疑數人頭的這個私有化條件不清不楚,我也認為這是莫名其妙,沒必要的條件,希望證監早日廢掉這個沒有用只會製造混亂的「數人頭」規定,沒有「數人頭」的怪規則,就沒有分拆、種票的事,簡單公平。
股市連開7次大,開了一次小,第9次再開大,玩死買大小的賭徒。
建行(939)消息滿天飛,我想再重申,美國銀行拋售建行股票不是壞消息,對股價的影響只會是很短暫的,這是趁低買入的時機。
昨日我說內地引入港股ETF對港交所(388)不利,昨日港交所股價下跌5.8%,是恒指成份股中跌幅最大的股。內地引入港股ETF不但對港交所不利,也對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不利,這實際上是加強上海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另一個有利因素。
曾淵滄
城市大學MBA課程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