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子女分隔兩地 擔心證件不續批內地單親媽媽盼在港定居

與子女分隔兩地 擔心證件不續批
內地單親媽媽盼在港定居

【本報訊】跟在公園、商場和大街上面容歡愉的母親完全兩樣,單親媽媽盧女士昨日未有跟相依為命的4歲大兒子慶祝一番,全因她使用的是每三個月續期一次的雙程證,奔波之餘,更終日擔心證件不獲續批,與子女分隔兩地。昨日母親節,跟她情況相同的一批單親母親一起含淚許願:希望早日獲發單程證來港定居。

分離家庭10萬個

盧女士的丈夫在05年去世,來港定居申請從此落空,為照顧居港的4歲兒子,三年多來她只靠每三個月續期一次的雙程證來港。持雙程證留港,她既不能工作也不可申請綜援,兩口子生活僅靠兒子每月二、三千元的綜援維持:「好嘢會留畀個仔食,自己就食過期嘢。」
說起窘逼的生活狀況,她十分自責:「小朋友有時想買嘢玩,我都冇能力,真係冇能力……」就算捱出病來,她只會到藥房買成藥,因為看醫生是無法應付的開支,「我哋(非本地居民)睇一次急症好貴,要七百蚊!」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施麗珊表示,現時中港約有10萬個分離家庭,其中香港丈夫已去世或雙方已離婚的單親家庭佔5000個,受影響的子女多達7000人。
施麗珊指出,單程證需以在港配偶名義申請,若香港丈夫早逝或離婚,內地妻子想來港定居,只能以特殊情況申請。但施麗珊批評,此類名額每日只有5個,而且「特殊情況」定義不清,內地省市各師各法,令人無所適從。
用雙程證來港照顧子女,每三個月便需回鄉辦續期,奔波勞累之餘,子女更因而經常斷學。不想子女的學業受影響,被丈夫拋棄的李平嬌於06年以雙程證來港後,便沒有返回內地。由於逾期居留,她每星期都要持「行街紙」到入境處報到。生活雖然艱苦,但她笑言,兩個女兒品學兼優,是為母者的最佳回報。

內地單親媽媽的子女經常要隨母親回鄉辦雙程證而斷學,令學業大受影響。
成啟聰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