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駐伊美軍姦殺少女罪成

前駐伊美軍姦殺少女罪成

2006年強姦伊拉克少女、再殺死她全家的前駐伊美軍格林(圖),前日(周四)被裁定強姦、謀殺17項罪名成立,下周一判刑,最高刑罰是死刑。
辯護律師指出,24歲的格林,犯案時所屬的101空降師欠缺領導,軍方未能察覺他因戰友死亡而心理受創,出現性格分裂。
2006年3月,格林與四名同袍夜間消遣時,策劃了這宗令人髮指的案件。格林帶同袍闖入14歲少女賈那比家中,輪姦她,然後亂槍殺死她、她的父母和六歲妹妹,佈局成是武裝分子所為。
案件被揭發時,格林已因「人格分裂」退役,因此要在聯邦法庭受審。涉案的另外四人被判監27個月至110年不等。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