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面對雷曼迷債事件越演越烈,公眾廣泛關注,金管局提升透明度,首次公佈正就48宗雷曼迷債相關個案,考慮採取紀律行動,意味有銀行註冊銷售人士或主管人員,已進入該局紀律聆訊程序。據悉,若最終裁定有註冊人員違規銷售指控成立,並按法例由金管局作紀律處分,最快在兩至三個月內完成行動。
記者:劉美儀 林俊謙
不過,金管局總裁任志剛昨早出席立法會雷曼小組聆訊時指出,現行法例並不賦予該局,對違規銷售人員所代表的相關金融機構,向苦主作出賠償的法定權力,故即使該局最終按例,對違規註冊銷售人士或主管,採取暫時終止或撤回其註冊身份的紀律處分,亦不代表迷債債主便可獲賠償。
金管局首趟公佈進展
是次乃該局首趟公佈擬採取紀律行動的個案進展,過往該局只待完成紀律行動後,才一併披露銀行與涉案人員等詳情。消息透露,主要因迷債事件已受廣泛關注,當局需提高公眾透明度,48宗擬採取紀律行動的個案中,與金管局已轉介證監會逾400宗個案,互有重叠,但現階段不能妄下結論,指因有銷售人員進入紀律程序,便推算有銀行出現體制上的違規問題。
不過,他同意,若有註冊銷售人士被裁定要作出紀律處分,對加快證監會向金融機構展開由上而下的調查進度,會有幫助。據悉,金管局今後將每周定期滙報,擬採取紀律行動個案的最新增長情況,並在適當時候,作出進一步公佈。
自去年10月17日至今,該局已轉介445宗迷債相關投訴個案至證監會,當中涉及16間銀行,以採取進一步行動,迄今該局共收到20913宗相關投訴,立案調查則有5915宗。
對客戶賠償一無所知
立法會迷債小組昨日召開聆訊,小組成員陳茂波引述金管局提交的資料指出,早前受到一名涉及不良銷售手法而遭當局勒令停牌32個月及罰款的銀行職員,有六名客戶受影響,可是該局至今不知道有關客戶最後是否得到賠償,陳茂波認為,金管局對客戶賠償問題一無所知,顯示該局無法定權力,要求銀行就違規行為向客戶賠償。
任志剛回應時承認,一旦金管局要求證明違規銷售的銀行,向客戶作出賠償,有可能抵觸合同法。他其後又指,該局未有追究一宗銀行承認涉及誤導投資者個案,是由於銀行已向投資者作出賠償,加上有關投資者已離開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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