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在維景酒店被「軟禁」的韓國商人,屢次提到因為被隔離而失掉了筆生意。報章既然都有報導,為甚麼不跟他做個專訪,好讓讀者也了解他做的是甚麼生意,對方為甚麼又不能體諒這突發的處境,有甚麼合作細節不能在電話裏談?即使談好了也等不及簽約?那一定是趕急得分秒必爭,可能還有競爭對手存在的生意,先到先得的一宗買賣,果真如此,時間與金錢上的損失不少哇,這樣也還大眾一個投同情一票的機會哪。
港府當初就應該網開一面,尊重旅客——特別是商務旅客面對面談買賣的人權與可能累人累己的自由。由他去吧,如果他參加商務會議或飯局時,沒有說明住在維景酒店,即是一個不誠實不負責任的商人,那憑甚麼叫苦連天博同情;如果他如實招來,對方可能會提議挪後再談,最後趕不及了,那是時不我與,這樣脆弱的買賣關係中,生意做不成,責在何方?
不知道旅遊保險的套餐,有沒有包括受保人在非常時期遭到非常待遇也可以得到賠償?旅遊本來就是滿有風險的事情,所以才有保險可買,在抗瘟疫之戰敵情未明的境況下,有些旅客不幸成為準病人,世衞就該有另一套針對疑似病人尊嚴人權自由的指引。旅客的人權,如果剝奪了當地居民免疫的權利,世衞會不會如吃豬不吃豬一事轉口風?
這些普世價值,是否真是鐵板一塊?這個議題才值得掌握了話語權的人當面談個明白,在電話中是聊不出共識的。人命比起人權,不知孰輕孰重,但常言道生命誠可貴,自由價更高,勞永樂醫生大可捉住這句話再大做文章,作為重投政壇的賭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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