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中國銀行逾4.85億美元(約37.6億港元),潛逃美國的中行廣東開平支行前行長許超凡和許國俊,昨日以合謀詐騙、洗黑錢、轉移盜竊款項等多項罪名,被美國拉斯維加斯地區法庭分別被判入獄25及22年,他們的妻子各判監8年。自此,中共建政以來,最大的銀行監守自盜案,宣佈告一段落。
許超凡及妻子鄺婉芳,許國俊及妻子余英怡,去年8月底被拉斯維加斯地區法庭裁定,合謀洗錢、詐騙、轉運贓物、造假護照和簽證等罪名成立,涉及款項達4.85億美元。
四人由1991年起至2004年前後13年間,利用職權盜竊4.85億美元公款,並透過香港、加拿大和美國等進行洗黑錢。許超凡和許國俊還被判觸犯簽證欺詐罪,他們的妻子則被判觸犯護照欺詐罪。
贓款經香港再轉海外
法庭指出,許超凡等人利用盜竊得來的部份金錢,在拉斯維加斯的賭場豪賭,每次下注2萬(15.5萬港元)至8萬美元(62萬港元)不等。四人在刑滿釋放後,還將接受三年的看管;並需要歸還4.82億美元公款。美國政府也將取消鄺婉芳和余英怡的美國公民身份。
檢察官指控,許超凡和許國俊,與另一名前行長余振東,利用中國銀行的資金管理漏洞,批准不實貸款和轉賬,違規用賬戶內的大量資金,其後將資金轉移到香港,買樓、炒賣股票及外滙,或經由賭場洗錢,將贓款進一步轉移到海外,並企圖將300多萬美元存入拉斯維加斯幾家賭場洗錢。
分別被判囚25及22年
事件東窗事發後,許超凡、余振東和許國俊三人,攜同家屬潛逃到美國,其間隱姓埋名。由於中國公安部對案件窮追不捨,余振東率先在2002年被拘捕。2004年余在美被判監12年,同年被引渡返回中國。由於余與美方合作,令另外兩名前行長亦在2004年間先後落網。
美國司法部指出,聯邦調查局的刑事偵緝部獲北京政府、中國公安部和司法部、香港警方和律政司的充份協助,提供重要證據和讓證人作供。至於許超凡(判囚25年)及許國俊(判囚22年)等人會否遭遣返中國,仍有待觀察。
法新社/和訊網
許超凡等人外逃事件簿
10/1994 中國銀行開平支行前後三任行長許超凡、余振東和許國俊的妻子分別在開平與美華僑結婚,繼而申請移民美國
08/1997 許超凡、余振東和許國俊用假身份證件到香港,並偽造香港護照
10/2001 許超凡、余振東和許國俊三對夫婦在2日由拉斯維加斯入境美國;中行在12日發現4.85億美元不翼而飛;15日,三人將這筆巨資轉到香港再轉到海外
11/2001 中國公安部經由國際刑警組織,向許超凡等三人發出紅色通緝令;司法部亦向美國提出刑事司法協助
12/2002 余振東在洛杉磯被捕;04年2月被內華達州法院以欺詐等罪名,判監12年,同年4月被移交中國司法部門
09/2004 許國俊在美國堪薩斯州小鎮被捕
10/2004 許超凡在美國俄克拉荷馬州小鎮被捕
08/2008 許超凡夫婦和許國俊夫婦,被美國法庭定罪,涉合謀詐騙、洗黑錢等多項罪名
05/2009 法庭判許超凡及許國俊分別監禁25年和22年,他們的妻子則各判監8年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話你知:逾萬貪官捲7750億外逃
中國貪污官員捲巨款外逃的事件,屢見不鮮。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指出,過去10年逃往北美和歐洲等地的中國貪腐官員多達一萬多人,攜帶出逃的贓款更高達7,750億港元。目前,全球只有大約31個國家與中國簽署了罪犯引渡協定,如泰國、俄羅斯等,但歐美發達國家不在其中,僅法國、西班牙等少數西方國家與中國簽署引渡協議,令歐美成貪官外逃的藏身之所。西方國家批評中國的司法制度不透明,被告難得到公平審判,濫用死刑現象普遍,因此不願跟中國協議。有專家稱,即使西方國家肯將中國疑犯引渡回國審訊,疑犯若得到律師的幫助,可拖延10年。目前,身在加拿大的遠華案主犯賴昌星,便是一個典型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