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名校油蔴地天主教小學(海泓道)疑發生師生不倫孽戀。男教師替已升中學的12歲舊校女生補習,漸生情愫,變成情侶,涉嫌三年間在男教師家中性交約300次。女生一度珠胎暗結,由男方出錢帶往墮胎。惟女生難忍男方性苛索,決心擺脫「有性冇愛」的關係。分手後女生把心中鬱結告知新男友,報警把男教師拘捕。
現無業的被告朱志華(38歲),被控7項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5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及1項串謀促致流產共13項罪名。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陪審團全男班七人組成。
補習完後叫入房傾談
女學生X現年17歲,獲律政司豁免起訴串謀促致流產罪,昨到法庭作供。控方在庭上先播放X與女警的會面錄影帶,被告全程留心觀看,間中翻看手上的謄本。影帶所見,X攬着咕向女警細述與被告的一段「戀情」。她指被告由小三至小六教她體育及數學科,被告甚愛錫她,同學們亦愛戴被告。
當她讀小五時,她曾應邀到被告位於油麻地彌敦道平安大樓寓所,協助他改卷。其間二人躺在床上,被告擁抱她問「可唔可以錫你一啖」,她來不及反應已遭親吻,令她吃驚。此後她曾刻意避開被告,視被告為一般師生關係。
X續稱,小六畢業升上中學,被告問同學有否興趣到他家中補習,她有份參加。補習完後,被告會叫她入房傾談,曾問她「鍾唔鍾意佢」,她感驚慌,不停反問自己「點解會係我」,被告又會叫她「坐大髀,錫吓,摸吓」。她表示,對被告並非愛情,只因他是老師而尊敬他。
至04年初某周末,當時她12歲,到被告寓所補習,坐在客廳梳化時,被告突擁吻她,問是否想嘗試跟他發生性行為,繼而抱她入睡房,在地上床褥與她性交。她感到痛楚,被告停下來。X向女警說:「因為係第一次,大家都好尷尬」。
不堪性苛索決定離開
X稱,此後大家視雙方為男女朋友,相隔約一星期,被告與她進行第二次性交。由中一下學期起逢周六晚,她會跟被告及兩名師弟跑步,然後一起往被告家過夜,她差不多每周末都會性交,連同平日放學到被告家中補習,她估計由中二至中三上學期,跟被告性交約30至40次。
04年8月,她發現懷孕三個月,被告帶她到彌敦道一間診所墮胎,原收費3,000元,被告叫她講價減至2,800元,由被告支付。
X續稱,診所一名婆婆囑她墮胎後一個月內不要性行為,惟不夠兩周,被告便有性苛索,她懾於被告的惡行而反抗不成。其後二人性交次數更頻密,一周兩至三次。X說:「佢(被告)日日都會想做,只不過我好多時唔想,……入嚟就話我想eateat。」至06年12月,她決定離開被告。她估計由墮胎後至06年12月分手的28個月內,與被告性交約280次。去年8月,她不欲隱瞞欺騙新男友,發電郵告知,其後在男友陪同下報警。
主控官開案詞指,05年中,被告曾致電X母親,語帶飲泣說,自己愛上了X,X母親提醒他,X年紀還小。母親留意到被告曾送贈手提電話及波鞋等禮物予X,但不知道二人有性關係。
案件編號:HCCC28/09
啞忍多年
X女生:佢溫柔又恐怖
「我諗番自己都好儍!」X女生向女警憶述與被告的一段「戀情」時曾這樣說。與被告由師生關係,變成男女朋友,陷入不倫關係,遭被告軟硬兼施而啞忍多年。X表示,隨着成長懂得分辨甚麼是愛情,她慨嘆:「好慘,同一個自己唔鍾意嘅人發生性行為!」
對於被告在她墮胎後不足兩星期便有性要求,X直言:「一直放唔低呢件事。」其後被告苛索更頻密,X表示,很多時她不想性交,但「佢(被告)好兩面,一時好溫柔對你好好,但當我唔肯時,佢發晒脾氣,黑晒面,好惡……,會好恐怖。」
長大見識多了懂分辨
X表示最令她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某次她趴在床上,攬着枕頭流淚。X坦言:「我唔敢反抗,佢成日同我講,有咗性行為,就係佢擁有咗我,令我覺得我以後要同佢一齊……,咁寶貴嘅都畀咗佢,反抗都冇意思。」她曾想過離開被告,但被告聲淚俱下,試過攞刀以死恐嚇,終令她心軟。
X表示升讀中二後,人長大及見識多了,懂得分辨甚麼是愛情,開始鍾意跟學校的男同學拖手,升讀中四後決定要跟被告分手,最後被告亦肯放手。
X多年來沒有把她與被告的關係洩露半句,「因為好冇面,實俾人笑……,人開始大,知呢件事唔係好事。」直至男友知道,很想她解開心中結。X說:「唔講屈住心度好辛苦,講咗又覺得好對唔住男友,個個都知,面對好大壓力,講出嚟好過啲。」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