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隱形富翁」張寅青與妻子在加拿大相繼去世,遺下4億元遺產觸發三名子女在香港及加國兩地入稟爭奪。子女初步已達成和解協議,並從遺產中撥出400萬美元(約3,120萬港元)作慈善用途。不過,律政司昨向高等法院法官指出,根據遺囑所示,捐出的金額較與現時和解協議相差甚遠,故要求時間作考慮。案件押後至6月12日再訊。
原告張永棣、戴婉琳夫婦及張永梅,被告為兄長張永嘉,律政司稍後將聯絡加國的兄長。事緣富翁張寅青於98年8月,偕妻徐婉英到加國醫病,張於99年2月突然病逝,其妻亦於七個月後病逝。兩人遺下巨額遺產,於01年時估計高達3.4億元,現時市值約4億港元。
案件編號:HCA48/01、AP3-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