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誕下一對孖女,本應視為掌上明珠,孖女入讀小學時,雙雙發現患上過度活躍症及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母親辭去工作專心照顧孖女,惟12歲大孖性格反叛,上學時欺凌同學,母親不知如何教女,鬱結難解患上抑鬱症。大孖一天因瑣事責罵胞妹,母親失控用金屬魚網手柄打她四肢,社工看見傷勢報警。
記者:戴國輝
這宗虐兒案的42歲女被告,被控一項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到損害罪,案件原定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控方向法庭申請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裁判官羅德泉認為這宗案件特殊,假如進行審訊,會對母女造成很大衝擊。被告最終准予簽保500元,守行為一年結案。
辭職專心照顧女兒
據悉,被告於84年與丈夫結婚,有穩定工作,並產下一對孖女。但當孖女升上小學時,被告發現她們均有讀寫障礙、過度活躍等問題。校方指大孖不時向同學淋水,在校內搗蛋,及後證實大孖患上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及抑鬱症,需定期接受藝術治療。
為了專心照顧兩名女兒,被告辭去工作,惟大孖照舊搗蛋,被告曾將她交由不同的親人照顧,她只看管幼女,令大孖為此埋怨母親偏袒妹妹。被告其後患上抑鬱症,去年4月就教女問題向社工求助。
今年2月開始,大孖交由保良局照顧,情況卻未見改善。她上課時不留心,四處奔跑,局方職員責問她時,她竟用手叉職員脖子,結果大孖於5月轉往寄宿學校。
社工發現傷痕報警
案情透露,大孖於去年11月5日在家因瑣事企圖襲擊孖生妹妹,被告責罵大孖時,遭她推開,被告情緒失控,用金屬魚網手柄打大孖約一分鐘。社工兩日後為大孖安排藝術治療時,發現她四肢有12處傷痕,遂帶往醫院驗傷及報警,最後拘控被告。
案件編號:KCCC3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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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因不明 必須服藥
執業精神科專科醫生李德誠指本案受害人患上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ttentionDeficitHyperactivityDisorder),即俗稱的過度活躍症及多動症。此病病因不明,發現患病後必須送病者至兒科及精神科醫生求診。除行為治療外,患者必須服藥令他們盡量集中精神做事,患者可能直至上中學、大學時才能根治,藝術治療的成效則不顯著。
李德誠表示,若兩名兒女同時患上過度活躍症,對家長是一個很大的考驗。他記得有家長帶同兩個患病兒童到他的診所,兒童「翻箱倒槓」,將手指塞進電掣內,「佢哋反轉成個診所」。因此,家長必須耐心地透過持久不停的訓練,反覆教導兒童甚麼事可做,甚麼事不可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