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波動的投資環境中得到指引,又怕遇上類似馬多夫騙案,《華爾街日報》專欄作家ShellyBanjo教讀者如何由多方面入手「起底」。
首先要從僱主着手,調查他有否犯罪和監管紀錄,最好有其前僱主意見。除要留心可有投訴紀錄,最好有現時客戶對該財務顧問的評價,聽聽用家心聲,例如與客戶的聯繫次數、人品如何及檢討評估投資目標次數等。最重要是,沒有一個財務顧問可每年實現10至20%回報承諾。
忌將現金直接交對方
還要留意收費模式,如管理費及佣金,是固定金額還是按管理資產比例收費?如管理費高於資產1至2%,留意是否高於同行,提防被騙。
緊記千萬別把交易資料、賬戶月結單及資金,直接交予財務顧問,最好以支票形式交給第三方即託管人,財務顧問不宜有現金揸手,只可向受託人發出買賣指示,並需得到客戶核實及同意每項決策,保障自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