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張太打算辭工,做全職網頁設計師,自己接洽生意。她想知道,是否所有自僱人士都必須參加強積金計劃?如果要,應何時開始供款及每月供款額多少?
答:除部份自僱人士如小販,可豁免參加強積金計劃,其他自僱人士必須參加。自僱人士須抽取按其入息5%,作強制性供款,入息上限每月2萬元或每年24萬元,下限每月5000元或每年6萬元。如月入少於下限,毋須供款。
至於如何計算入息,基本上與根據《稅務條例》計算應評稅利潤掛鈎,選擇每月供款的計劃成員,應把每年入息除以12,抽取當中5%金額供款。
張太可自由選擇每月或每年供款,並於開始參加強積金計劃時通知受託人。如揀選月供,應向受託人指明每月那日供款,然後每月於該日前供款。此外,張太不要忘記在每個財政年度終結前至少30日,通知受託人下一財政年度你的供款選擇。
家底豐厚不會被拒
問:讀者麥生為大學二年級學生,家境富裕,不用為退休生活煩惱,故想知假如將來打工,受託人會否因其家底豐厚,拒絕他參加強積金計劃?
答:不會,因《強積金條例》中有一項「不得拒絕」的條文,訂明只要申請人符合規定,提供受託人所需資料,並以書面同意遵守計劃條款,受託人不得拒絕計劃成員申請。
積金信箱啟事
未必每位打工仔都會投資金股滙,但每位打工仔都要供強積金。在這條必經的投資路上,讀者若有任何疑問,歡迎來函(香港新界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八號蘋果日報「積金天地版」)、電郵(mailto:[email protected]),或傳真(23703886)到本版,我們會為你找專家教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