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2歲髮廊工人曾運乾,戴紙面具向緩步跑少女露械及手淫,昨在屯門裁判法院判刑。
主任裁判官郭偉健引述報告指,被告為變態性罪犯,他因沉迷色情照片及影像,演變成嗜好觀看少女驚惶恐懼的表情,且有強烈虐待傾向及暴露癖好。被告於7年前開始不斷干犯同類罪行,須判入獄8個月及接受精神及心理治療。
案發於今年4月12日早上8時許,被告在家中目睹16歲女事主在良景邨多層停車場平台緩步跑,他按捺不住霎時性衝動,立即戴上紙面具奔落樓向女事主露械,更捉住她的手強迫觸摸陽具,又要求對方望住他手淫。警方事後透過閉路電視紀錄追查,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TMCC136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