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報,上周在西環一單位,四個月大男嬰疑遭同牀熟睡母親壓住身體,窒息不治。出殯前一天,生父突現身法庭投案。三十二歲的他坦承牽涉去年六月一宗盜竊案,判刑當日棄保潛逃,遭通緝九個月。因愛兒身亡,妻子沮喪,故面對現實自首,當庭嚎哭,懇求裁判官不要將他還柙,好送亡兒最後一程……
超市盜竊兩瓶沐浴露,共值$99.80。判案是法庭的事,不多言。不過從一個父親的哭訴,亦感喪子之痛。早夭乃天意,並非人為,「唔想個仔見到老竇坐監」,便要重新做人,才對得起向小小亡魂的承諾。
「最後一程」是哀傷的。這令我聯想起台灣近日一宗悲劇。彰化縣一名經營油麵批發的四十七歲男子,酒後與同居女友口角,一時氣憤,將十個月大的女兒丟入煮麵沸水鍋中,全身90%灼傷煮熟,經歷千刀萬剮的痛苦(風吹都痛。是母親產子的十倍!),四天後不治。不少人為黃小妹灑下同情之淚。狠父將面臨重判甚至死刑。不管審判如何,換不回一條小命。
虐兒、殺嬰、棄屍的新聞,近年層出不窮。有些小孩被毒打痛擊的傷勢長期不癒,連醫生也嚇壞了,人人覺得「震撼」,親生父母若無其事面不改容。活活虐死的孩子出殯,他們敢不敢送最後一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