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讀者曾以星展銀行信用卡代親友簽賬使用舒適堡健身服務一年,一年後信用卡沒再過賬,親友獲送服務半年後再續簽一年合約,並改以另一張信用卡扣除月費,惟停用服務後未有辦妥終止服務手續,舒適堡竟「翻兜」再從該讀者的信用卡扣數,做法令人質疑。
讀者馬先生的一名女親友,於2005年參加舒適堡健身會籍,當時使用星展銀行信用卡簽賬,簽一年服務計劃可多享半年免費服務。
由於該名親友沒有星展信用卡,故要求持有星展信用卡的馬太代為簽賬及按月定期扣數。2006年4月扣完一年服務費後,舒適堡再沒透過其妻的星展信用卡扣數。
不取消當自動續約
直至本年2月,馬太收到星展銀行寄來賬單,內有三條涉及舒適堡的賬項,顯示該公司扣款、取消扣款,又再扣款,經了解才發現原來舒適堡在該名女親友完成一年續約後,又再透過馬太的星展信用卡扣取月費。馬先生不滿地說:「我只係授權舒適堡扣頭一年嘅服務費,冇授權佢哋再扣。原來佢收咗成17個月,每期299蚊,我老婆唔識英文,冇為意畀舒適堡扣錢,直至今次呢幾條數又出又入,先發現件事。」
馬先生表示,及後聯絡涉事女親友,才得知原來當年完成一年半服務後,再續用服務一年,該次改以該名女親友丈夫的信用卡扣數,惟續約時她沒有保留合約副本;而該名女親友是次完成一年服務後沒再到舒適堡接受服務,她也記不起有否辦妥正式終止服務手續。
馬太曾就事件向舒適堡投訴,但舒適堡只聯絡其女親友,表示合約條款訂明如沒有辦妥終止服務的手續,便當續用服務,會繼續扣數,其女親友遂即時辦理終止手續。至於賬單顯示舒適堡的三條「扣款又取消又扣款」的賬項所為何事,則不得而知。此外,馬太向星展銀行投訴,職員表示只要商戶有文件交到銀行,銀行便會照過數,她認為做法對客戶欠保障。
本報曾就投訴聯絡舒適堡,該公司一如以往,表示對傳媒失信心,有關投訴或讚許一律拒絕作答。
檔案編號:0204005
代簽不等同承擔續約
星展銀行表示,就馬太的個案,已要求舒適堡提交有關交易之授權扣數文件。其後收到舒適堡的書面回覆後,已向馬太解釋事件。該行補充,一般情況下,信用卡發卡銀行於收到商戶之扣數指示後,便會按程序從有關賬戶扣取交易金額予有關商戶。
記者事後聯絡馬先生,他稱星展銀行已與其妻接觸,起初同意暫時凍結舒適堡對上180日已扣款項,及後又表示經調查後,舒適堡提供了他親友首次簽訂的合約條文,當中顯示如沒有取消合約,便當自動續約,故不會退還其妻已被轉賬的17期款額。
法律界人士鄧達明表示,代簽賬者只同意在合約期內扣數,並不代表要擔保簽合約者能履行往後的合約。在此情況下,店方應直接向簽署合約者追討款項,而非代簽賬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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