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以專業身份推銷健康產品 除名緩刑名女西醫上訴幸運獲勝

涉以專業身份推銷健康產品 除名緩刑
名女西醫上訴幸運獲勝

【本報訊】藝人陳美齡胞姊、著名兒科醫生陳曦齡,身兼維特健靈健康產品有限公司常務董事,被指以醫生專業身份,推廣該公司旗下健康產品「醫之選」,06年遭醫務委員會裁定專業行為失當,判罰除名兩個月,緩刑兩年。上訴庭昨批評,醫委會閉門考慮判決時,容許法律顧問負責草擬判詞,實屬犯錯,故判陳上訴得直。 記者:梁瑞珮

上訴庭指理解醫委會紀律聆訊時,越來越多牽涉法律議題,對並非擁有法律專業資格的醫委會成員確是難以掌握,令醫委會陷於困局,是否須修訂現行條例,應交當局決定。

蔡堅:恐掀翻案潮

醫委會發言人表示,需時研究判詞內容。前醫學會會長蔡堅醫生則以「覺得比較奇」來形容判決原因。蔡醫生稱,醫委會一路以來做法都是這樣,法律顧問在場是沒有參與討論。蔡醫生坦言,該判決有機會掀起其他遭裁定專業失當的醫生翻案。他認為,條文有灰色地帶,是否需要修例,醫委會應先徵詢法律意見。
上訴庭判詞指出,按《醫生(註冊及紀律處分程序)規例》立法原意,沒有授權及准許醫委會紀律聆訊完畢,作閉門考慮判決時,容許法律顧問在場,以及負責草擬判詞,此做法會引起不公平及越權感覺,令公義得不到彰顯。上訴庭強調,法律顧問的角色應局限於紀律聆訊時,就法律觀點給予醫委會意見。
雖然陳醫生獲判上訴得直,但對於她曾稱,不意識到涉案廣告違反醫委會準則,又謂對廣告內容沒有控制權,法官石仲廉認為實在可笑。法官認為,若非醫委會在紀律聆訊程序上出現這令人遺憾的錯誤,而陳在上訴中成功抨擊這程序錯誤,才令她幸運地獲判上訴得直。
涉案「醫之選」廣告刊登於04年8月一份報章,廣告中有陳曦齡的名字、醫生銜頭、相片及她出席「醫之選」一個記者會的相片。
案件編號:CACV4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