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夜總會女公關多年來飼養小狗,作為感情寄託。惟她月前因經濟拮据,未能依時交租,業主強行更換她居住單位的門鎖,獨留愛犬在單位五日後,女公關始聯絡業主,要求他幫忙餵狗。其後,愛犬被發現昏迷倒卧屋內,最終不治。涉案女公關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殘酷對待動物罪,獲准保釋候判。
記者:楊家樂
現年29歲被告曾寶露,報稱夜總會公關。她自六年前租住旺角弼街一個單位,與共處七年的「迷你品」(MiniaturePinscher)老犬相依為命。去年底被告經濟拮据,無力交租,單位門鎖遭業主強行更換,於是她自去年11月18日起便沒有返回單位,獨留愛犬在內。
被告去年11月23日致電業主,要求他代為餵飼愛犬。翌日業主上門留下食物,當時受害犬隻仍健在。但同月25日,業主女兒上門查看,發現犬隻已奄奄一息,於是召喚愛護動物協會職員上門協助。犬隻於同日送往協會醫院檢驗,最終不治。被告於本年4月14日始遭拘捕,警誡下她承認因工作關係,未有盡責照顧愛犬。
被告庭上低頭飲泣
辯方律師昨替被告求情指,本案無疑是一宗慘劇,卻是非一般的虐畜案。其實,被告與案中犬隻相處多年,感情深厚,面對愛犬死亡,對她打擊甚大。被告此時於庭上低頭飲泣。
辯方續指,被告遭逼遷後曾多番聯絡業主,恰巧對方離港,她只得把狗糧放在門外,寄望有人餵飼她的狗。現時被告月入只得約7,000元,已搬到母親寓所暫住,給予家用4,000元。
辯方希望法庭念在被告「照顧愛犬多年,只係方法未必完美」,作出輕判。暫委裁判官鄧少雄將判刑押後至下月20日,等候索閱感化官報告,並准許被告繼續保釋,但明言所有刑罰均會考慮,包括監禁。
案件編號:KTCC2518/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