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貪官年輕化 行賄靠中間人

內地貪官年輕化 行賄靠中間人

內地貪官有年輕化趨勢。廣州市紀委書記蘇志佳指出,年輕官員成腐敗案高危一族,在過去兩年,因違紀違法被立案調查的人當中,31至45歲人佔去55.95%;而且手法相當多,部份透過中間人行賄,令罪行更加隱蔽。此外,中紀委等部門則鼓勵市民舉報「小金庫」(單位私自截流公款),並將最高給予10萬元(人民幣.下同)作獎勵。

舉報「小金庫」最多獎10萬元

廣州市紀委提供的數字顯示,2007及2008年,全市立案查處違反黨紀政紀案件,共580宗637人。在處級以上官員中,貪污賄賂和失職瀆職佔最多;涉政府的案件中,80%以上直接或間接與經濟問題有關,涉案金額也較大。行賄方式也呈現多元化,行賄受賄雙方不直接接觸,透過中間人聯繫的犯案方式日漸增多。蘇志佳稱,「違法官員大都從幫朋友、同學、老鄉等辦事開始,發展到一起吃吃喝喝,甚至認為過年過節收一兩千元紅包沒甚麼,是人情世故,以至後來紅包越收越多,幾年下來竟收了幾十萬元」。
此外,中紀委、監察部、財政部、審計署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在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辦法》,按規定,對舉報有功的單位和人士,根據查出並已收繳入庫的「小金庫」資金、稅款和罰款的金額,給予3至5%的獎勵,上限10萬元,由同級財政負擔。凡是違反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應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規定的單位賬簿的各項資金,均納入治理範圍。重點被查部門,包括執法及執行刑罰有關的部門,教育、交通、民政等部門,以及雜誌社、出版社等。所謂的小金庫,包括違規收費、以諮詢費等各種收費名義套取資金、以假發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等。
《廣州日報》/《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