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會通過官債發行計劃,意味本地資本市場,將有代表主權級別、持續性而非一次過的政府債券定期登場。發債計劃下籌集的款額,當局將撥入由《公共財政條例》下成立的「債券基金」賬目內,從而與政府財政儲備及賬目區分。債券基金將由金管局管理,並參照外滙基金投資組合的投資策略及基準營運,獲取的年度投資回報率,與現行財政儲備從外滙基金投資收益獲取之固定收費比率看齊,今年度收益率6.8%。
政府消息,由於債券基金採取長線保守投資策略,而且官債代表主權發債體的債務,故不會出現「資不抵債」,基金亦不會用於政府公共開支或彌補財赤,即使最壞假設發生,即基金餘額不足以償付本息,政府亦會動用財政儲備,以滿足債券投資者的支付需要。
政府動用儲備包底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官債籌集款額將撥入《公共財政條例》下成立的「債券基金」,由金管局管理,進行長線保守的投資策略,採取現時財政儲備投資收入的固定收費安排,以計算債券基金可攤分投資收入。按財政預算案公佈,2009/2010年度有關比率為6.8%,庫房從外滙基金投資收入分賬預算為314.4億元。該固定比率乃綜合過往6年外滙基金投資組合平均投資回報率計算。
消息指當局曾考慮債券基金以主權投資基金定位,但研究後認為不適切,因中國投資基金、新加坡淡馬錫控股等主權投資旗艦,均是國家將外滙儲備額外盈餘部份,分撥成立另一基金,旨在追逐高回報,但債券基金任務是滿足債券本息償還,無條例承擔高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