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再有女教師性侵犯學生被定罪,華盛頓州一名女教師跟10歲男學生及其15歲哥哥有性關係,4項強姦、綁架和性侵犯兒童罪成,或監禁逾25年。
33歲被告賴斯(JenniferRice圖)是短期合約教師,在塔科馬市一家小學任教時認識該男生。她承認於2006年12月至2007年8月跟男生多次有性行為,並在2007年7月跟男生哥哥兩次發生性行為。男生爸爸曾要求賴斯遠離他家人,她卻於前年8月帶走男生,說要跟他私奔,又跟男生在車上做愛。男生爸爸報警後,她才將男生送回他叔叔家。檢察官原控告賴斯13項罪名,她直認與兩男童有性關係後,罪名減至4項,6月判刑。
美國《塔科馬論壇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