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消費者委員會決定就雷曼兄弟投資產品的投訴,首次動用消費者訴訟基金入稟法院,向有關金融機構提出訴訟,預計至少要兩年時間才有判決。
銀行拒300多宗和解
消委會希望法庭定出具約束力的指引,稍後會再挑選數宗具代表性的個案入稟。
消費者訴訟基金委員會主席陳文敏表示,去年9月開始至本月24日,消委會共收到11,229宗有關雷曼兄弟投資產品的投訴,其中90%轉交金管局跟進;在943宗完成處理的個案中,佔624宗涉及投資總額超過2億元的個案已與銀行達成和解,其餘300多宗是銀行拒絕和解。
陳文敏指,由於涉及個案眾多,委員會決定在個多月後,首次就雷曼投資產品的投訴,動用訴訟基金入稟法院向有關金融機構提出訴訟。
該個案在去年以50萬元購買與雷曼有關的股票掛鈎票據,懷疑當中涉及誤導性、免責條款、風險披露不足,以及銀行與申請人存有受信關係共四大元素,估計最快18個月後開庭,至少兩年時間才有判決,若其中一方提出上訴則需要再多一年。
訴訟個案須具代表性
陳文敏表示,現時訴訟基金滾存1,600萬元,政府已承諾無條件支持,提出的訴訟個案要具有一定代表性,希望法庭可為其他個案帶出具約束力的指引。委員會正就82宗個案進一步挑選,過往則有11名申請人在向法院提出訴訟前撤銷申請,其中6人是因為與銀行達成和解協議,涉及金額約4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