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做錯事,有負面新聞,在法庭上或記招中指定動作是向各界鞠躬道歉。像因藏毒而在日本被收押六十日的衞詩、吸食安非他命被捕的大炳、在公園內醉酒全裸喧嘩發狂的草?剛……還有勒戒、醉駕、失言、淫照等種種前因,不得不向公眾交代。甚至說麻煩了傳媒,對不起。這現象日本最「流行」,厭世自殺一了百了,一旦死不去必須道歉,承擔自己對生命不珍惜的過失。道歉成為形式,當然打折扣減了分。但不公開一下,就似沒有表示,不夠後悔。
──其實,最應該向之深深鞠躬致歉的,是至親,可憐天下父母心,子女發生什麼事,一定極度擔憂受盡折磨。還有,愛你支持你心痛你的人,日子不會好過。予fans壞榜樣似賣假貨和黑心肉。更須向自己道歉─每人心中有兩個「我」,邪惡的我害苦了善良的我,你要保證別再人格分裂自插一刀。
至於「各界」,看熱鬧的群眾,幸災樂禍的路人,或茶餘飯後嚼舌的八婆,他們不在乎你是否痛改前非,也沒什麼由衷感動。再者,何須向傳媒道歉?他們又怎會怕麻煩怕奔波?最愛「有事發生」四出刮料炒作新聞了,水靜鵝飛的娛樂圈多悶,有嘢做好過冇工開,貼身跟蹤不勝其擾逃躲無從,反過來他們道歉才是,但永遠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