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知卓見:不合情理 - 江卓儀

真知卓見:不合情理 - 江卓儀

究竟在那裏才可踏單車呢?是否一定要人家山長水遠到沙田、大圍等的單車徑,才可享受到踏單車的樂趣?
最近家裏多了一輛單車,我原本興高采烈地去踏單車,但越踏就越不是味兒,因為一般康文署轄下的公園,四處都貼滿嚴禁踏單車的標示,心想:那康文署到底想市民到那裏踏單車呢?而嚴禁踏單車背後的原因又是甚麼呢?
康文署轄下的設施處處掣肘市民做運動,譬如在很多沙灘都不准打沙灘排球,說是為免影響泳客,但所提供的沙灘排球場數目極少,而且有些又不合規格,管理方面亦未見完善,不時會在場內找來大石,燒烤叉……難道泳客至上,打沙灘排球的人又可置之不理嗎?
公園情況也一樣,要解釋,康文署又會說不准踏單車的原因是怕發生意外,影響公園的行人。那麼踏單車的人被迫到馬路上去踏單車,意外的機會和嚴重性不是更高嗎?希望康文署不會是把問題推到管轄範圍以外,就視為解決問題,應該多點站在設施使用者的角度去出發,才可達到令人滿意的服務。
文:江卓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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