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行騙及盜竊案底的年輕酒樓工人,竟打母親主意,自編自導自演騙案。他個多月內致電母親17次,假冒感化官甚至是更生中心院長,向母親訛稱需要金錢安排住宿服務,騙取她31,300元。該逆子早前承認控罪,昨日被判監六個月。 記者:戴國輝
暫委裁判官許俊聲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前,曾要求控方聯絡被告鄺兆鈞(25歲)的母親,惟控方一直未能聯絡她,辯方也表示被告無力還款。
被告有詐騙案底,因一宗盜竊案而違反緩刑令,現正在監獄服刑。裁判官指被告冒充公職人員騙取母親金錢,又非首次犯騙案,故以入獄九個月為判刑起點,就被告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罪,判入獄六個月。
被告母親早前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兒子多年前已騙取綜援老人金錢。她起初接到詐騙電話時,認不出是他打出的,後期才認出其聲線。
母大義滅親報警
她不堪兒子多次索錢,對他心灰意冷,認為自己沒有能力教好他,才大義滅親,親自報警,她慨嘆:「點樣教都教唔番,希望佢喺入面能改過自新。」
案情透露,去年9月8日至10月11日,被告鄺兆鈞共17次致電49歲受害人(即鄺母),他訛稱自己是感化官、更生中心監管員,甚至是更生中心院長,表示需要金錢為受害人的兒子在更生中心內安排住宿服務,又需向其子的前僱主賠償。
案情續稱,鄺母不虞有詐,將31,300元存進被告的銀行戶口內,她最終認為事有可疑,報警求助。警員拘捕被告,他接受警誡時承認所有涉及騙案的電話都是他從內地打出,並已從深圳提取涉案款項。
案件編號:KCCC193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