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看《新華字典》第107頁,『不受騷擾』後顯然應用句號,而不是實心點,這違背了標點符號的規範用法。」上海一名前中學語文教師,聲稱找出字典內兩萬多個錯處,將出版字典的商務印書館告上法庭,要求停止出版字典,並賠償他1元人民幣的「知識傷害」費,他並在庭上振振有詞地指出字典錯處。法院將擇日宣判;但有人就批評他:「吃飽了飯沒事做!」
第三次控告商務印書館
北京東城法院前日開庭審理讀者告《新華字典》的案件,現年59歲的陳丁祥,稱在1998年首次發現字典有錯,現在仍通用的第10版中也有逾2.2萬個錯處。但商務印書館代理人則在庭上反駁,字典是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已確認的合格圖書,陳所指的差錯,當中有1.7萬多處是圓點和句號之類的學術之爭,是辭書編撰工作和方法的一種偏執誤解。
代理人更指出,陳丁祥從2005年開始,已就此問題第三次將商務印書館告上法庭,之前兩次在上海和浙江都敗訴了,根據「一事不再理」的司法基本原則,法院應駁回他的起訴。代理人更反擊,陳之所以屢次針對《新華字典》,是因為在2005年,他一部書稿被商務印書館退回。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中。對被指吃飽飯沒事做,陳就反駁,「這是我翻爛了七本字典才挑出的錯誤,經得起考驗,1998年我把當時第9版字典寄給美國的女兒,她隨便就見到有錯,才使我痛下決心,辭去中文教師工作,專心鑽研」。
《北京日報》/《北京晨報》
字典被指有誤例子
‧「悖……混亂,違反:並行不~。」(第19頁)
「。」應為「.」
‧「夾……兩層的衣物:~褲.~被.」(第215頁)
這個「夾」字不是名詞,而是形容詞,詞義應該是「裏外兩層的」
‧「菀wan……②茂盛的樣子。」(第496頁)
「菀」是多音字,還可讀「yu」,在讀yu時,它的意思才是「茂盛的樣子」
‧「括gua」(第162頁);「括kuo」(第273頁)
據1985年的漢語規範,「括」通讀kuo,不讀gua
資料來源:《北京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