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奏樂者被票控 不能聽歌消遣工人打康文署職員判囚

公園奏樂者被票控 不能聽歌消遣
工人打康文署職員判囚

【本報訊】一名越南籍中年地盤工,疑不滿康文署票控在公園唱歌引致噪音的奏樂者,以致不能聽歌消遣,他竟在警員驅散二百名圍觀者及護送康文署職員離場時,突然出手拍打一名康文署職員後頸,被三名警員合力制服拘捕。案件昨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審訊,被告被裁定普通襲擊罪名成立,判即時入獄三星期。

事發杯渡路南公園

被告馮天晚(45歲),有六次案底,兩次涉及暴力罪行,曾因襲擊傷人判監六個月以及拒捕判監兩個月。控罪指他於今年2月9日,在屯門杯渡路南休憩公園襲擊男子袁達成。
暫委裁判官陳慧敏裁決時指,襲警罪的判刑指引需判處監禁,被告雖並非襲擊警務人員,但他毆打執法的公職人員,法庭要保障康文署職員的工作,否則他們執法時會更加困難,被告經審訊後定罪,需判監禁刑罰。
案情指,康文署當日接獲上述公園唱歌的噪音投訴,康文署職員抵場票控五名奏樂器人士,現場超過二百人圍觀,群眾起哄叫囂,場面混亂。
警方接報到場維持秩序,以及護送康文署職員離場,事主與同事步離之際,突遭被告從後大力拍打後頸,在場警員見狀合力制服被告帶返警署。
案件編號:TMCC68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