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青年目無法紀,將法庭當成毒品交易的場所。一名陪同朋友到粉嶺裁判法院等候見感化官的無業青年,竟相約另一青年在法院大樓內販毒。醒目駐庭警長察覺兩人鬼祟地交收包有K仔的一百元紙幣時,即將兩人拘捕。無業青年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販毒罪,被判監七個月。另一青年否認藏毒及管有他人身份證罪,6月2日受審。
首被告李蘭巧(23歲)被控於1月9日在粉嶺裁判法院715室外,非法販運0.13克俗稱K仔的氯胺酮。代表律師指他當日陪同因毒品案出庭的朋友到法院,受朋友所託運毒,並無報酬。次被告郭海鋒(23歲)倉務員,他被控於同日在法院管有上述毒品及兩張他人的身份證。
案件編號:FLCC1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