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手術室男助理暗藏數碼相機,偷拍24歲印傭如廁及沐浴,遭印傭意外發現,警方在男助理的電腦內發現該偷拍片段。他早前承認3項不誠實獲益而取用電腦罪,其後代表律師指案情內容不足以支持控罪,申請推翻認罪。控方昨呈上修訂案情後,代表律師撤回該項申請,獲署任主任裁判官吳蕙芳接納,判被告即時監禁2個月,但批准他取回電腦中的家庭照後才充公電腦。
被告金港發(52歲),案情指,被告於07年11月21日至08年7月4日間,在廁所暗藏相機偷拍女傭,警方事後在相機記憶卡及電腦中發現5段相關片段,包括事主如廁及被告全裸出現客廳。
案件編號:FLCC102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