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不丹法師來港傳法被拒佛教組織指入境處歧視

申請不丹法師來港傳法被拒
佛教組織指入境處歧視

【本報訊】一個在港新成立、藏傳佛教小規模分支唯一組織,擬申請一名不丹法師以工作簽證長駐香港傳法,遭入境處拒絕。入境處堅持可在本港聘請適合法師,團體投訴當局歧視該小規模宗教組織,審批申請時不合理,甚至不考慮宗教派別需由特定人選負責法會的規定。
記者:謝明明

於去年10月成立的香港佛教法光中心,是藏傳佛教分支竹芭噶舉在本港首次設立的慈善性質機構。中心負責人黃小姐表示,中心於去年11月為不丹法師ChekiDorjee來港,向入境處申請工作簽證,並由香港佛教聯會書面證實有此需要。

暗示組織規模小

入境處於今年2月否決有關申請,黃小姐向入境處人員查詢原因,她引述入境處人員解釋,指法光中心規模小,認為可在本港聘請適合的法師。黃曾查詢上訴時需提交甚麼相關文件,但該處人員卻只說:「你鍾意拎乜嘢上嚟,可以問番規模較大的(佛教)中心。」
黃其後向其他佛教中心查詢,得悉該處會提供一份需繳交的文件清單予申請人,「但入境處從來冇向我提交呢份清單。」該中心又於上月及本月先後四次在《南華早報》刊登招聘廣告,聘請法師,但至今乏人問津。

港缺該派別法師

黃質疑入境處人員歧視該中心規模小,審批申請時不合理,「呢間係香港首間竹芭噶舉傳承嘅佛教中心,必須搵番呢個派別法師做主持,喺香港根本就冇呢個派別法師,如果中心冇一個法師長駐,會影響中心嘅號召,影響善款。」她表示會於本月23日前提出上訴。
入境處發言人拒絕評論個別個案。但根據一般就業政策申請者,該處會考慮聘用機構的財政及經營情況需要穩健;薪酬福利須與本地市場相若;申請者獲聘的工作與其學歷相關,且不能輕易覓得本地人擔任;申請者需具有良好教育背景,以及沒有嚴重犯罪紀錄等準則審批。
若申請人不服審批結果,可提出覆核。去年有2.6萬多人成功循一般就業政策來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