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時始獲藥物 遺孀怨署方遲救疑犯哮喘亡 陪審團促改醫療

一小時始獲藥物 遺孀怨署方遲救
疑犯哮喘亡 陪審團促改醫療

【本報訊】一名涉行使假卡而被還柙於荔枝角收押所的疑犯,其間因哮喘發作,等候約一小時才獲得藥物,其後病情惡化,送院治療,當晚死於急性哮喘發作。死因庭昨裁定他死於自然,死者遺孀認為署方延救,但須與家人商討才決定會否追討賠償。
死者的同倉兼友人指懲教員在一個小時後,才替死者取藥,而該懲教員則指死者在半小時內已獲發藥物。對此,死者遺孀認為:「半個小時同一個小時都冇分別,遲咗就係遲咗!」但她滿意陪審團建議,認為可以避免再發生同類事件。她要跟家人商討,才決定會否向署方索償。

一致裁定死於自然

陪審團昨一致裁定死者死於自然,並建議收押所醫院須24小時有醫生駐診;設立藥物交收系統,確保職員妥收醫生開發的藥物;加派註冊護士負責應診;以及在收押所成立新的醫療系統,以記錄職員所需藥物及其病歷,遇有緊急情況可通報醫院。
死者岑仲威(27歲)於07年5月因涉嫌行使假卡,還柙於荔枝角收押所。其友人兼倉友陳泰文指去年7月20日晚上7時許,死者坐在床邊哮喘發作,按鐘召喚懲教人員。印巴裔懲教員巴治奧應鐘後,約一小時死者才獲得藥物。巴治奧則供稱當晚8時半才聽到有人按鐘,他即時通知醫院職員取藥,半小時內已派藥給死者。
案件編號:CCDI39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