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電訊盈科私有化上訴聆訊進入第四日,劇情可謂峯迴路轉。當電盈律師辯稱私有化本身並無不妥,以及4.5元是給予小股東套現的好機會,即惹來兩位主審法官「狂轟」。上訴庭法官直斥大股東在私有化後,獲派發巨額股息是「outrageous(離譜的)」;相反,電盈股價由120蚊跌到「渣都冇」,小股東遭遇是「pathetic(可悲的)」,有小股東聞言即時淚灑當場。記者:何凱兒、羅嘉銘
電盈代表律師MichaelTodd昨日在庭上反覆重申,私有化的理據是給予小股東套現的機會;上訴庭副庭長羅傑志質疑,4.5元作價是一個獨立小股東不想接受的底價(bottomprice)。
羅傑志又稱,他想了數日,也想不到為甚麼大股東要將公司私有化,亦看不到對公司有何好處。以他個人推斷,唯一比較好的理由,或許是與大股東兩三年前未獲准將公司出售予外資有關;另外大股東或許想將公司「移民」到新加坡上市。對於電盈代表律師的解釋,羅官回應稱:「對不起,我看不到你有任何理據。」
官指小股東遭遇「可悲」
他又批評,大股東利用過渡貸款支付私有化代價,完成後可獲巨額股息淨賺20億元,但小股東由香港電訊時代以畢生積蓄投資,股價卻由120元(五合一前)跌至現在近乎一無所有,實是非常可悲。
對於電盈代表律師提出「私有化本身並無不妥(nothingwrong)」的論據,羅傑志和另一主審法官林文瀚提出質疑。法官質疑拆票有否被濫用,電盈代表律師無正面回應,只強調拆細股份後,透過代理人身份投票的股東,其利益所在不同,他們投票時沒有一般持有股份的投票人面對的風險。
羅傑志就拆票一事,質疑「送股份給人引人投票」和「給錢人叫人投票」,兩者有何分別;電盈律師無正面回應,只重申沒有證據顯示這些人因其他利益而投票。不過,羅傑志強調,電盈律師有責任說服上訴庭,相信兩種做法是有分別。
他又質疑4.5元的私有化作價,是否如電盈獨立財務顧問Rothschild所指的「合理」,羅傑志說:「似乎並不是所有人都認同這個說法」。他更舉例指,兩家證券行中銀國際及摩根士丹利均不同意,當中大摩給予電盈的目標價高達5.5元。
另一主審法官林文瀚亦對電盈私有化的動機有保留。他指出,無論是電盈還是昔日的香港電訊,對香港而言,是一間很特別及高度受人尊重的公用事業公司,小股東對它還存有希望,認為股價可以回升。
「如收舊樓迫走小業主」
他質疑電盈大股東的做法,是不想小股東繼續參與公司的發展,猶如「收購舊樓九成業權後,迫走其他業主般,迫走(squeezeout)小股東,形同沒收(expropriation)他們的利益」。
電盈代表律師重申,每名股東投票的原因不同,但他們的權利是相等的,都是為自己的利益投票。至於有人提出回購股份的承諾,他指,無證據證明回購承諾被操控。
聆訊將於今日上午10時繼續,按程序先由兩至三名小股東陳詞,之後輪到盈科拓展代表律師。
上訴庭六大質疑
‧大股東為何要私有化?動機何在?
‧4.5元的私有化作價是否太低?
‧私有化是否想將小股東迫走?
‧為何大股東在私有化後可獲取巨額利息收入?
‧拆票有否被濫用?
‧「送股份給人引人投票」和「給錢人叫人投票」有何分別?
資料來源:庭上陳詞
電盈私有化投票紀錄
入場人數:667
投票人數:531
流失人數:136
資料來源:中央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