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上市公司董事詐騙待懲

前上市公司董事詐騙待懲

【本報訊】已清盤的上市公司聯昌泰建築兩名董事,涉嫌於00至02年間串謀製造虛假買賣交易,向財務公司及銀行騙取約1千萬元借貸,並且又透過附屬公司投資發展兩個有關能源及林木的網站,造成6,400萬元撇賬,但有關網站發展實為虛構,更在公司年報上更刊登有關虛假資料,以欺騙債權人等。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

次被告不認罪

首被告麥烱堯(51歲)及次被告陳啟耀(54歲),先後於92年及99年成為聯昌泰建築的董事,他們被指串謀另兩名在逃的董事黃伯祥及陳文川等,串謀詐騙印尼國際財務有限公司及建生銀行,並偽造虛假投資項目。
兩被告被控串謀詐騙、串謀偽造賬目及公司董事作假陳述等四項罪。麥承認其中兩罪候判;陳否認四罪審訊。
案件編號:DCCC77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