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竹館職員打仔罰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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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館職員打仔罰千元

【本報訊】性格頑皮的12歲男童,因在街頭將老嫗推倒,須接受警司警誡,數日後竟逃學往打籃球,直至凌晨三時才返家,任職麻雀館的父親忿然扭兒子耳朵,並用藤條打他致遍體鱗傷。父親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虐兒罪,前妻寫信代為求情。裁判官昨判刑時表示,痛打不是教子的正確方法,更為法例不容,判處罰款一千元。
37歲姓李被告(圖)承認於上月一日在何文田住所襲擊兒子,導致頭顱及四肢均有瘀傷。
案件編號:KCCC18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