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局擬嚴懲遺失USB手指建議停職兩周 最嚴重可被炒

醫局擬嚴懲遺失USB手指
建議停職兩周 最嚴重可被炒

【記者陳沛冰報道】醫院管理局接連發生遺失載有病人個人資料的「USB手指」等電子儲存媒體,為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據悉醫管局建議加重處分,由現時書面警告加重至可能停職及停薪兩周,嚴重者甚至被解僱。該局董事局大會將於本周四討論有關建議。有病人組織認為加重處分合理,可增加阻嚇力。

或向員工提供加密手指

現時醫護人員遺失儲存病人資料的USB等電子儲存媒體,懲處主要是書面警告。據悉,醫管局對接二連三發生有關事件感尷尬,鑑於公眾認為懲處過輕,而且醫護人員違失病人資料違反專業操守,故建議針對員工使用未經批准的電子儲存媒體,及遺失載有病人資料的儀器,引入更嚴厲的處分。
據悉,即使現時人力資源守則列明員工嚴重犯錯可被解僱,但醫院在研究懲處時,一般不會考慮解僱。局方建議日後若案件嚴重,如員工已多次違規,可考慮解僱。
醫管局認為在書面警告及解僱之間,應有中間落墨的懲處,建議引入的其中一項新處分,是停薪及停職一段時間,例如兩周,有關處分是現時人力資源守則中沒有的,希望加強員工的警覺性。
消息指,醫管局並非單靠懲處來解決員工遺失USB手指的問題,該局亦建議強制員工參加培訓課程,熟習個人資料保安守則;並建議為有需要員工每人提供一支有加密裝置的USB手指,估計數千名醫護人員如正接受專科培訓的年輕醫生有需要。醫管局董事局大會本周四會開會討論上述建議。

醫生:問題在工時太長

病人互助組織聯盟主席張德喜表示,遺失載有病人私隱的USB事件不斷發生,加強處分才有阻嚇性。
前線醫生聯盟主席羅智峯表示,醫管局將所有責任推卸予員工,「同事要帶嘢返屋企做,係因為平時工作時間太長,冇理由要留喺醫院通宵寫報告。」他曾聽聞有醫生申請使用USB但不獲批,即使申請也要數天時間,醫生來不及等審批,「同事唔見USB要罰無可厚非,但係管理層要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