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長者挑戰社署離港限制

案件速遞
長者挑戰社署離港限制

【本報訊】68歲包租公江洪(圖)因近年長居內地,被社會福利署以他違反每年最少留港90日的規定,停發生果金,兼追收多發的5,000多元。他指《基本法》保障全港老人可享生果金,社署以離港日期為限制,違反《基本法》,故親撰入稟狀,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挑戰社署的離港限制規定,並爭取繼續享有生果金。
江洪昨日對本報指,他於06年9月開始領取650元生果金,07年6月應朋友邀請回內地代為看舖,每月僅回港3、4天收租。社署08年8月起停發其生果金,更出信追討07年1月至08年8月合共5,000多元的生果金,江已還款千多元。
案件編號:HCAL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