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388)上市科主管狄勤思(圖)昨日透露,該所計劃研究縮短新股上市(IPO)過程及供股時間表,藉此收窄與外國差距。現時本港供股時間需時七周,分別較新加坡、英國及澳洲等地多出兩周及四周,時間長遂令風險及成本較高。狄勤思稱,因考慮小股東利益,倘有進一步進展,便會推出諮詢文件。
另外,受金融海嘯影響,該所正檢討IPO上市純利要求,評估方面會參考現金流及巿值。
指毋須訂立盈警法規
該所現與證監研究,可否容許純利受一次性公允減值影響,而令不符合上市要求、但具有良好營運現金流公司,可繼續申請上市。不過他強調,未必會於短期諮詢修例,目前就招股上市的首要工作,是簡化上市程序,以及減少不必要的文件存檔,冀於6月發出諮詢文件。
他承認,現行港交所只可根據上市規則對違規公司作出譴責,若要提升層次,要由法庭執行。證監會昨亦就港交所規管上市表現公佈年度檢討,指港交所在規管權力方面受局限,某程度上不利促進「公佈股價敏感資料」的文化,即使集中資源處理「違反股價敏感資料披露規定」的個案,其努力尚未取得成效。證監建議港交所檢討政策,首要是監管公司披露,以及鼓勵企業公佈股價敏感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