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27歲女士外遊返港後不適入院,留院不足一日猝死,家屬同意捐出其肝臟遺愛人間,但捐贈完畢,家屬卻懷疑醫院未有盡力搶救,放棄對當時已昏迷的女兒提供治療,又擔心女兒死於傳染病,捐出的肝臟反令接受器官的人受感染,期望院方作出交代。
27歲的黃杰芳去年四月以旅遊工作簽證前往澳洲,上月回港後不久,再到台灣探望男朋友,本月8日返港。但她回程時出現嘔吐不適,抵港後被送到瑪嘉烈醫院,並立即陷入昏迷。腦掃描顯示其腦部有血塊,但因血小板過低而不可進行手術,醫護人員宣佈其腦幹死亡後,家人同意捐出其肝臟以完成其遺願。
其父黃先生認為院方疏忽,延誤救治女兒。他指女兒入院昏迷期間,未有醫護人員為她搶救,宣佈腦幹死亡後又立即游說家人捐出器官,質疑院方未有盡力搶救,以獲得器官進行移植,期望院方交代。黃父續稱,女兒在澳洲期間曾被蚊叮,擔心患上傳染病,受污染的肝臟或會感染他人。
院方稱已檢驗肝
瑪嘉烈醫院發言人表示,院方與病人家屬商討及獲同意後才進行有關捐贈手術,醫生亦根據有關器官捐贈指引,考慮病人外遊紀錄及家屬提供的資料評估病人狀況,並已進行登革熱等測試;有關死因已交由死因裁判官跟進。
瑪麗醫院肝臟移植外科主管盧寵茂強調,醫院不會為取器官而放棄救人,又指黃杰芳死於腦出血,並已做足登革熱、肝炎及愛滋病等檢查,受贈者移植後情況良好,還希望感謝捐贈者及其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