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男斬60刀 女友臨死哀求仍不停手利刀穿喉再鋸頭一分鐘

狂男斬60刀 女友臨死哀求仍不停手
利刀穿喉再鋸頭一分鐘

【本報訊】失戀癡男斬甩女友頭顱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被告向警方指,案發前曾用軍刀及鉸剪弄斷左手的血管和韌帶自殺。案發當天,自殺不遂的被告,轉移殺害女友,用求生刀(蘭保刀)打橫劈女友的頸,斬她的頭和全身約60下,直至女友倒地發出最後請求:「對唔住,唔好……」被告仍繼續用刀插她的心口,最後鋸下她的頭,「確保佢死。」記者:黃幗慧

被告梁百鳴(25歲),被控於去年3月7日謀殺19歲的女友李睿怡。控方播放被告在案發當日被捕後的錄影會面影帶。被告說他自07年5月與死者同居,相戀九個月。死者埋怨被告「迫得太緊」,加上死者常與男性互傳短訊,被告去年2月提出分手。分手一日,被告便依依不捨,希望復合,但遭拒絕。

被告梁百鳴行兇前後,每一步行動都非常冷靜。資料圖片

死者女同事鄭巧如(左)聽到被告叫她報警,曾以為被告說笑。李家皓攝

死者勸被告別自殺

被告感到生無可戀,到大陸購買軍刀和生果刀,並於去年2月25日凌晨,在家中自殺。被告用刀「拮」左手手腕,「韌帶、血管、神經斷咗,瞓咗喺度,諗住去死。」但至早上6時仍然活着,被告再用鉸剪剪斷血管。等到中午12時,遭母親發現送院。
3月3日出院後,被告約會死者,但遭冷漠對待,死者曾說:「你唔好再自殺,再係咁,冇可能再一齊。」被告感到很失望。兩日後,被告向死者追債,遭其家人責罵。他傳短訊給死者,又沒收到半句回覆,他回想死者說過「我寧願你殺第二個,好過自殺」,被告便將目標鎖定,決定到旺角買求生刀和尖刀,「攞返屋企,準備聽日或之後去殺我女朋友。」
被告於3月7日早上9時45分,抵達死者的石籬邨石佳樓寓所,在走廊和後樓梯等候死者上班。死者於10時50分開門,被告走上前成功入屋。死者表明另結新歡,但被告不信,「你一定唔會有第二個。」

死者李睿怡

留遺書提家人索償

七分鐘後,被告趁死者背向他,從灰色的斜揹袋拿出35厘米長的求生刀,「用右手打橫劈落佢條頸度。」此時,死者向被告道歉,但被告不理,繼續揮刀,「(在頸)斬咗幾刀,然後不斷劈落佢個頭,用刀拮佢背脊。」死者試圖解釋:「我唔忍心你受傷,先同你講我有男朋友,同第二個一齊。」死者發出最後哀求:「對唔住,唔好……」最後雙手護頭倒地。
被告意會到死者請求不要殺她,但充耳不聞,用求生刀插入她的喉嚨,半把刀穿透外露,再從腰間取出18厘米尖刀,插她胸口10下。最後他拔出求生刀,然後「用尖刀鋸開佢個頭,鋸咗一分鐘,佢個頭甩咗。」並將頭放在死者的左手邊。
被告曾走出窗台,企圖跳樓自殺,但想起死者說過:「你媽咪寧願知個仔坐監,生存緊,好過白頭人送黑頭人。」於是收起自殺念頭,返入屋脫下衣服,將死者「肉酸」的身體蓋着,然後報警。
被告計算過大約斬了死者的頭和頸40至50下,全身共斬約60下。他揮每一刀都是「想佢死」,將頭斬下是「確保佢死」。被告說已留下遺書,提醒家人向保險經紀索償。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205/08

特稿:冷靜得令999接線生意外

遭受情傷的被告行兇前,每進行一步都精心策劃。由買刀至寫下遺書,都預先安排好。在犯案前,被告表現正常;至將女友頭顱斬甩,被告仍然冷靜。他自行致電報警,告訴對方「我殺咗人」,清楚交代自己身份和所處位置,連接線生也感到詫異。
被告梁百鳴將死者李睿怡的頭斬甩後,接到死者的同事鄭巧如來電。被告要求鄭代為報警,但因鄭以為他說笑,被告索性自行致電報警。

交代位置 留手機號碼

控方昨播放999電台的電話錄音。被告接通電話後,開腔即冷靜說:「喂,我殺咗人。」接線生感到一點意外問:「吓……殺咗人?」被告繼續交代自己身處的確實位置,留低自己的姓氏和手機號碼。被告告訴對方他用刀殺人,「佢個頭甩咗㗎啦,我會開門畀差人,我放低咗武器。」被告臨收線前,再表明死者是他以前的女朋友。
首名到場的警員昨供稱,被告當時情緒平靜,清楚回答問題,只是神色陰沉。被告在錄影會面講述殺人後的感受:「罪惡感、後悔……對佢唔住。」聲線依舊平靜,沒絲毫激動。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