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從那時開始,作為港男丈夫,必須將全部收入交給港太外,還要付三成首期購置物業後,獨自負責供款,才算是一個好港男,如果婚姻沒有出現差池,這安排也未嘗不可,不過多變的世事,又那會這樣安穩。
首期供樓一肩挑
筆者的一個港男丈夫朋友,是金融界專業人士,數年前結婚,就遵照上述標準,做好一個絕佳丈夫模範,不過好景不常,夫婦感情出現問題,結果先分居後離婚;港男為此先搬離舊居,然後才辦理離婚事宜。
港男丈夫心想,將物業賣出後,按法律規定,將物業一半淨資產交給離婚太太,正當港男丈夫安排買家睇樓之際,港太堅拒開門,並早已換了門鎖,故港男丈夫不得其門而入,更不能讓代理帶客睇樓,單位至今仍未能售出。
港男丈夫對筆者說,該項物業早前買入價為一千萬元,他付了300萬元首期,現時每月供款約4萬元,全由他一人支付,但金融海嘯後,他轉了職、減了薪,現不能將單位出售,真不知如何是好。
北上娶妻慳得多
要做標準港男實在不容易,單是買樓首期,已耗用多年的儲蓄,不知是否實在太難,故近年不少港男捨難取易,北上娶北女,雖然樓一樣由港男買,但相對在本地置業,省卻不少開支,結果不少港女過了適婚年齡,仍然獨身。
部份港女不甘示弱,北上嫁北男,不過買樓的角色可能要掉轉,出錢買樓付首期的,可能要由女方負責。
劉祥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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