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東周前總編遭上訴候判

案件速遞
東周前總編遭上訴候判

【本報訊】於02年屬新傳媒旗下的《東周刊》刊登女星被虐裸照案,《東周刊》前總編輯蒙漢明(圖),去年承認發佈淫褻物品罪判監6個月,緩刑兩年。律政司司長認為判刑過輕,昨向上訴庭申請覆核,要求改判他入獄。上訴庭聽罷陳詞押後判決。
律政司一方力指,有關報道是極度不當及不負責任,蒙身為總編輯有話事權。上訴庭法官亦質疑,蒙身為總編輯,當時已從外地返港,知悉周刊的最終版本,卻沒有證據顯示他曾反對。涉案報道刊於02年10月30日,封面標題為《娛圈悲劇-字母女星被虐裸照曝光》。
案件編號:CAAR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