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藝人陳冠希淫照案昨日踏入第5日聆訊。控方早前指被告史可雋(圖)到家品店維修電腦時,將淫照燒成光碟贈與家品店女設計師。負責檢驗該隻「贈佳人」光碟的署理警司,證實光碟內有663款照片,他相信被告並非淫照源頭。裁判官裁定被告三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下周二續審。
24歲被告史可雋沒有出庭作供,亦沒傳召任何辯方證人。總裁判官唐文認為,案件引起社會巨大迴響,為公平處理,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一,讓控辯雙方呈交結案陳詞,周二在觀塘裁判法院續審。
女證人光碟有663款照片
控方最後一名證人、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外籍署理警司鄭國誠,昨以專家身份到庭。雖然鄭國誠以英語作供,但涉及電腦知識的部份,被告均不用繙譯。被告昨日如常戴上口罩離開法庭,被問及對官司的勝算,只說「少少機會」。
在家品店日本城任職設計師的控方證人梁婷欣早前供稱,06年6月被告到她的辦公室維修電腦時,即場將淫照燒成光碟交給她。鄭國誠指,梁婷欣擁有的光碟內有1,321個影像檔案,當中包括663款照片。鄭確認該光碟在06年6月8日燒錄,光碟的照片與被告電腦檢驗的照片,有99.9%相同。
至於照片的源頭是被告的電腦還是女設計師擁有的光碟,鄭國誠承認無從稽考,甚至不能證實照片來自何處。
案件編號:KCCC40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