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節假期 營業額要增一成國美員工銷售不達標罰款

復活節假期 營業額要增一成
國美員工銷售不達標罰款

【記者盧文烈報道】一連四天的復活節假期是傳統零售業旺季,在港有11間門市的國美電器,日前向員工發出復活節假期銷售指引,將銷售指標提高約一成,不達標的店舖要罰1,000至1,500元,罰款由員工承擔;若分區銷售總額低於公司要求,高級經理更要罰款500至800元。職工盟已接獲投訴,直斥國美的罰款制有違反《僱傭條例》之嫌。

認有指標否認有罰則

國美香港總經理沈朱偉接受查詢時承認,公司在復活節假期期間訂出新銷售指標,但否認有懲罰制度,即使有人曾提過員工罰則,都不會執行。
國美向員工發出的復活節假期銷售指引規定,若門市分店本月10日至13日內的銷售總額達到公司要求的100%,全店可獲獎金2,000元,但若多於一間分店達標,則由最好成績的分店取得獎金。此外,若店舖總銷售額加延長保養服務的銷售額達標,全店可獲3,000元獎金。國美又將11間門市分為三區,若分區銷售總額達公司要求的100%,高級經理可獲1,000元;若分區總銷售額加延長保養服務銷售額達標,高級經理則可獲2,000元獎金。
罰則方面,若門市分店四日假期的銷售額低於公司要求的90%,全店罰1,000元;若門市總銷售額加延長保養服務的銷售額低於90%,全店罰1,500元;分區銷售總額不能達標,高級經理則要罰500至800元。通告列明,罰款將用作店舖基金,但未有解釋基金用途。
有國美員工指,公司過往曾經更改銷售指標,但是引入罰款卻是首次,公司今次提出的銷售指標,較平日高出一成,員工都擔心不能達標。現時國美每間分店有20至30名員工,員工底薪連佣金月入約一萬元。

全港有11間分店的國美電器,被責推行銷售指標違反僱傭條例。

職工盟斥違僱傭條例

職工盟組織幹事麥德正直斥國美違反《僱傭條例》,因法例規定,僱主只可在員工缺勤及破壞公司財物等情況下扣薪,呼籲員工若發現因銷售不達標而被公司扣薪,可向勞工處舉報。
電腦商會會長張耀成說,從未聽過電器公司會向銷售未達標員工扣薪,「咁做只會令到員工壓力更大。」他說,自從國美電器創辦人黃光裕去年底被內地扣查後,供應商向國美供貨已較前審慎。